“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2019年3月1日實施的《黑龍江省優化營商環境條例》,為我省優化營商環境工作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促進全省營商環境持續改善。但近幾年客觀情况發生較大變化,需要及時對條例進行修改完善。6月22日下午,省政府向省十三届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四次會議作了《黑龍江省優化營商環境條例(修訂草案)》的說明。
說明中指出,圍繞貫徹細化國家和我省優化營商環境新規新政,《條例(修訂草案)》規定,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强對優化營商環境領導責任、工作推進、考核評估、督導問責工作體系,統籌推進優化營商環境工作,及時協調、研究解决營商環境存在的問題;規範了營商環境評估,即將評估主體由設區的市級以上營商環境首長部門修改為省人民政府,並要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根據評價結果,及時調整完善優化營商環境政策措施。同時還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政務服務體系,推動政務服務集成式自助終端向村、社區、園區、商場、樓宇和銀行、郵政、電信網點等場所延申,為市場主體和羣衆就近辦理政務服務事項提供便利;明確提出要全面推行告知承諾制及實行行政許可清單管理等規定。
《條例(修訂草案)》圍繞聚焦市場主體全生命週期重點環節對標對錶。將基本原則向市場主體全生命週期聚焦,以市場主體需求為導向,以轉變政府職能為覈心,踐行“當好企業服務員”和“有求必應、無事不擾”的服務理念,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良好環境。補充完善了重點環節制度安排,新增了企業開辦、登記財產、惠企利民政策等6項名額相關內容,對辦理建築許可、獲得信貸、納稅等14項名額規定作了修改。同時,規定中國(黑龍江)自由貿易試驗區和哈爾濱新區應加强改革系統集成,先行先試有利於優化營商環境的各項改革措施,在優化營商環境方面發揮引領示範作用。
《條例(修訂草案)》還著力破解營商環境痛點堵點問題。要求建立防範和治理拖欠賬款長效機制,即通過採取預算管理、績效考核、審計監督、責任追究等措施,防止和糾正拖欠或者隱形拖欠市場主體賬款行為;為固化國家在我省開展市場主體簡易註銷登記改革試點成果,全面實行市場主體簡易註銷制度,規定拓展了簡易註銷適用範圍;規定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當按照鼓勵創新的原則,對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等實行包容審慎監管,多措並舉健全包容審慎監管機制。(記者王曉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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