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四川省財政廳網站消息,日前,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衛生健康委員會聯合發佈關於提高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制度扶助標準的通知。該通知明確,四川省將自2022年7月1日起,提高計劃生育特殊家庭特別扶助制度扶助標準。其中,獨生子女死亡家庭特別扶助金標準由每人每月86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000元;獨生子女傷殘家庭特別扶助金標準由每人每月68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790元。
具體通知內容如下:
為進一步做好計劃生育特殊家庭扶助關懷工作,切實維護好計劃生育家庭合法權益,根據《財政部國家衛生健康委關於提高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制度扶助標准的通知》(財社〔2022〕49號),經報省政府同意,我省將自2022年7月1日起,提高計劃生育特殊家庭特別扶助制度扶助標準。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獨生子女死亡家庭特別扶助金標準由每人每月86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000元;獨生子女傷殘家庭特別扶助金標準由每人每月68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790元。
二、一級計劃生育手術併發症人員特別扶助金標準由每人每月6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720元;二級計劃生育手術併發症人員特別扶助金標準由每人每月4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490元;三級計劃生育手術併發症人員特別扶助金標準由每人每月2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260元。
三、此次是國家確定的基礎標準提高,提標所需經費分擔辦法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四川省醫療衛生領域省以下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實施方案》(川辦發〔2019〕56號)執行。具體為:中央財政按照國家標準80%補助我省;地方負擔部分,省級財政對阿壩州、甘孜州、凉山州全額承擔,與成都市按45:55分擔,與其餘17市(不含擴權縣)按60:40分擔,與擴權縣按80:20分擔。
四、各地要切實落實經費保障責任,加强資金管理,確保及時、足額按照調整後的標準發放特別扶助金。(王波 袁菡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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