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巴彥淖爾市將加强部門間合作,通過資訊共用、聯合驗收、登記提前介入等管道,推進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證”工作。各旗縣區年內將落實推行新建商品房社區“交房即交證”。
據悉,今年巴彥淖爾市還推出多項措施,全力推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在確保不發生房地產風險的基礎上,進一步提高監管資金的使用效率,預售監管資金撥付頻次由過去的4個節點新增至6個節點,具體由旗縣區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對實行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的項目,不再重複收取5%的公積金貸款保證金,實行合併監管。大力推行工程建設領域使用銀行保函(保險)替代現金繳納投標保證金、履約保證金和質量保證金。套型面積較大的需分割銷售的非住宅商品房項目,經房地產開發企業申請,相關部門稽核準予,對分割後房屋具備固定界限、獨立使用功能,並滿足用水、用電、消防安全等要求,且不影響生產經營使用的項目給予分割,給予辦理獨立產權證。協調金融部門全面落實國家對房地產項目的金融支持政策,積極向上級爭取較低的利率優惠政策,强化銀企對接,對信用良好的企業合理延後貸款還款期限、續貸,降低融資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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