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策適用範圍和時間?
適用範圍:一是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導致經營、繳存住房公積金存在困難的企業;二是受疫情影響的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
適用時間:本政策為應對疫情的階段性政策,截止時間為2022年12月31日。
2.疫情期間申請緩繳政策與原政策對比有什麼變化?
組織提交緩繳申請,只提供《單比特房公積金降低繳存比例、緩繳申請錶》1份資料即可,無須再提供《單比特請住房公積金降低繳存比例、緩繳告知承諾書》。
需注意的是,階段性政策到期後,組織應對之前申請的緩繳月份進行補繳。
3.受疫情影響的組織如何申請緩繳?
組織可通過住房公積金網上業務平臺提出緩繳申請,將系統自動生成的《單比特房公積金降低繳存比例、緩繳申請錶》下載填寫並加蓋公章,後通過系統上傳照片或掃描件即可。緩繳期限自組織當前匯繳月份至2022年12月。
企業申請緩繳應與職工充分協商一致,符合《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
4.是否可採取郵寄的形式申請緩繳?
組織如不方便上網,可撥打我中心官網公佈的管理部電話(網址:http://gjj.beijing.gov.cn/web/zwgk61/xwdt/_300662/325839181/index.html)與所屬管理部約定後,從“北京住房公積金網-政務服務-常用下載-表格下載”中下載相關材料,填寫完畢、加蓋公章,採用雙向寄遞管道辦理。
5.申請緩繳的組織,如果通過托收管道繳存住房公積金,是否應該在緩繳申請同時停止托收業務?
無需主動辦理。組織申請緩繳成功後。其托收業務自動停止。建議在托收日前提前申請緩繳。
6.組織經營情況好轉,希望提前結束緩繳,該如何處理?
如組織不希望緩繳至2022年12月,想提前結束緩繳的,可在複繳的當月,由組織經辦人前往任意管理部櫃檯申請複繳即可。攜帶資料為組織經辦人的身份證原件,無需填寫任何表單。複繳完成後,組織匯繳月份自動調整為複繳當月。如組織希望恢復托收,可通過網上業務平臺或櫃檯辦理。
例如:A公司申請2022年5月-12月緩繳。2022年8月A公司經營狀態好轉,希望恢復匯繳狀態。則經辦人應於2022年8月期間,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到任意管理部櫃檯申請複繳。複繳完成後,A公司的匯繳月份自動調整為2022年8月。
對於組織因疫情居家辦公確無法前往櫃檯辦理的,可由組織經辦人向所屬管理部打電話申請複繳。
7.組織緩繳後,增减員如何辦理?比如5月開始申請緩繳,所有的增减員都操作在5月嗎?
緩繳起始時間為組織當前匯繳年月。緩繳期間,組織的增减員操作均在當前匯繳年月。組織可以根據職工實際在崗時間在緩繳到期後為職工補繳。
8.組織緩繳後,2022年的跨年如何處理?
組織受疫情影響申請緩繳的,緩繳時間截至2022年12月。
組織申請緩繳時,如匯繳月份為2022年5、6月,則無需辦理2022年的跨年清册核定。如2023年1月組織複繳後,職工在2022-2023住房公積金年度繳存基數有變化,則可通過網上業務平臺或櫃檯為職工辦理“調整繳存額”即可。
9.組織緩繳至2022年12月底,複繳手續如何申請?
2023年1月1日起,組織自動複繳,匯繳月份為2023年1月,無需提供資料。複繳後,組織應儘快對之前申請的緩繳月份進行補繳。如組織仍受疫情影響經營困難,可按常態化緩繳政策繼續申請緩繳。
10.階段性政策實施後的租房選取,和之前相比有什麼變化?
提供租房發票新申請租房選取的,在階段性政策實施前,如果職工月租金高於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的,選取額度只能按照月繳存額確定;階段性政策實施後,選取額度則可按實際支付的房租確定,不受月繳存額的限制。如餘額不足的按照餘額扣除10元計算。
例如:申請人B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3000元,月租金為4000元,公積金餘額30000元,按原政策規定,申請後可一次性選取9000元;按階段性政策規定,申請後可一次性選取12000元。
繳存人支付的房租應符合租房區域的合理水准。對於租金明顯超過合理範圍的,稽核人員應進一步核查租房行為的真實性。對於提供虛假資料或存在虛假租房行為的,該選取業務不予辦理。
職工租住我市公共租賃住房的,仍按實際房租支出選取。
11.職工租房時間如果在階段性政策執行期之前。可以按照階段性政策申請選取實際房租嗎?
不可以。職工只有在階段性政策實施期間實際租住本市商品房的,才可享受按照房租選取的優惠政策。如租期全部在2022年6月之前,申請租房選取時,選取額度仍按照月繳存額和月租金最低者計算。
12.職工之前已提供租房發票申請租房選取,該事項還未到期,階段性政策執行期間,如何申請按照房租額度進行支付?
在階段性政策執行期間,對於存量的“無自有住房(租房發票)”選取事項,申請人可通過撥打管理部電話或到櫃檯的管道向管理部申請主動終止租房選取。事項終止後,再次申請“無自有住房(租房發票)”選取事項,選取額度以職工實際支付的房租金額確定,不受月繳存額的限制。如餘額不足的按照餘額扣除10元計算。
例如:申請人D在2022年4月10日申請租房發票選取,租金為5000元,月繳存額為3000元,4月10日選取金額為9000元。
2022年7月,申請人D到櫃檯向管理部申請主動終止上述租房選取後重新申請,則7月、10月的選取金額均為15000元。2023年1月選取金額恢復為9000元。
13.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辦理緩繳的組織職工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受影響嗎?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繳存組織辦理緩繳手續的,職工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時緩繳月份視為正常繳存計入繳存年限,連續計算,不影響正常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
14.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借款人不能正常還款如何處理?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借款人不能正常償還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的,在階段性支持政策期間不作逾期處理,不收罰息,不作為逾期記錄報送征信部門。
為减少借款人的跑動,做到便民服務,借款人因受疫情影響,5月12日之後新發生的逾期,公積金中心將調整借款人還款記錄,不做逾期處理。
15.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支持政策到期前,貸款還款需要注意什麼?
答:公積金中心將根據北京市疫情情况調整政策,請借款人關注北京住房公積金官方網站和北京住房公積金微信公眾號及時瞭解相關政策資訊。
個人因受疫情影響,雖然階段性支持政策期間的貸款不作逾期處理,不計罰息,但借款人仍需償還此期間內的還款本金及利息,月還款義務不會終止。
16.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支持政策到期後,借款人怎麼辦理還款手續?
如借款人在階段性支持政策終止時仍未正常還款的,未償還部分將在政策終止後開始計收罰息,囙此建議借款人根據自身經濟情况合理安排每月的還款計畫,避免階段性支持政策到期後還款壓力增大,無力還款,從而導致貸款逾期。
囙此,借款人可按照還款計畫,通過住房公積金個人網上業務平臺、北京公積金APP、北京通APP等通路辦理“調整月還款額”業務,還款日當天將按照約定還款金額進行扣劃。
評論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