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孜縣紀委監委組織人員力量起草《關於切實發揮好村(居)務監督委員會作用的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並加强與縣委組織部、民政局等相關部門的溝通協調,健全完善監督相關事項。經江孜縣委常委會審議通過後,《暫行辦法》藏漢雙語版發至村(居)一級,為村(居)務監督委員會開展監督工作提供遵循和依據。
據悉,《暫行辦法》明確了監督原則、監督內容、監督管道,特別是將村(居)權力運行、“三資”管理、村級項目、惠民政策落實、精神文明建設等重點內容納入村(居)務監督委員會監督範圍,明確了監督具體事項。同時,還製定了監督登記及彙報登記台賬,通過貼近監督、嵌入式監督、全程監督,緊緊盯住基層“小微權力”,防止羣衆身邊腐敗問題的滋生,著力推動構建公開民主、“陽光透明”的基層群眾自治組織。
江孜縣紀委監委相關負責人介紹,《暫行辦法》的實施是綜合運用基層監督力量的一次實踐,更是對提升基層治理效能的一次探索。江孜縣紀委監委將在探索實踐中不斷完善村(居)務監督委員會運行體制機制,用好用活基層監督力量,切實發揮好村(居)務監督委員會維護羣衆切身利益的作用,讓社會發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基層廣大人民群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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