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安市啟動抓黨建促鄉村振興“萬名幹部人才下鄉村”行動,鼓勵支持退出領導崗位幹部、退休幹部、新任職年輕幹部和各類人才到鄉村一線貢獻才智、幹事創業。
行動採取自願報名與組織推薦相結合的管道,鼓勵支持幹部人才到基層一線擔任領辦創辦經濟實體帶頭人、集體經濟組織職業經理人、鄉村振興顧問、“一肩挑”幹部助理以及為駐村第一書記、工作隊員和村黨組織書記開展各類指導服務,為幹部人才搭建幹事創業平臺,充實優化鄉村振興骨幹力量,推動更多人才、科技、資本等資源要素向農村彙聚。現時,推薦報名工作已經開始。西安市委組織部根據幹部人才自身特點和鄉村實際需求擇優選派,每年集中選派1000人左右。對長期到鄉村擔任領辦創辦經濟實體帶頭人、集體經濟組織職業經理人或鄉村振興顧問、“一肩挑”幹部助理和村黨組織書記的,每年集中選派一次,原則上服務時間不少於2年;對短期駐村或集中下鄉指導服務的,一般按次、按月或按季度開展;對擔任駐村第一書記和工作隊員的,按照現有政策執行。各類人才的選派工作由西安市委組織部牽頭,市級行業首長部門具體實施,不定期組織農技、衛生、教育、法律、科技等專業科技人才,短期駐村或集中下鄉,開展各項活動。
到鄉村工作半年以上的幹部人才,黨組織關係應轉到所在村,保留原職務職級、崗位等級、組織各項待遇,不重複享受村幹部補貼。對發展集體經濟、培植農業產業取得一定成效的,可從地方財政中列支給予一定獎勵,體制外人員也可通過入股分紅等形式獲得相應報酬。對到鄉村擔任領辦創辦經濟實體帶頭人或集體經濟組織職業經理人的,且該村又被列入鄉村振興示範村的,落實相應工作經費,按照發展前景、產業規模、資金需求等,由市財政一次性撥付5萬元至10萬元工作啟動經費。各類幹部人才到村工作結束後,統一授予“西安市鄉村振興紀念獎章”。(記者:董劍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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