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榆林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6月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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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相關負責人表示,《條例》具有彰顯時代特徵、堅持問題導向、體現榆林特色、務求有效管用等特色亮點。

5月26日,記者從《榆林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新聞發佈會上獲悉:經榆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六次會議通過、陝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準予,全市首部促進類地方性法規——《榆林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於2022年6月1日起施行。這也標誌著“做文明有禮榆林人”需要遵循的文明規範將以地方法規的形式被固化。
“公民應當傳承中華民族傳統美德,遵守社會公德、恪守職業道德、踐行家庭美德、提升個人品德,弘揚榆林治沙精神,積極參與文明榆林建設,做文明有禮榆林人。”
“著裝整潔得體,言行舉止文明有禮,不大聲喧嘩,不使用低俗語言,不爭吵謾駡。”
……
據瞭解,《條例》分為總則、規範與宣導、實施與保障、法律責任和附則五章,共三十七條。《條例》明確了文明行為定義、工作原則、各方責任;對社會各方反映比較集中、希望予以規範的維護公共場所秩序、愛護公共衛生、文明出行、文明用餐、文明旅遊、文明使用網絡等方面問題予以規範;明確了市民在社會生活中“應該做什麼”“不應該做什麼”,明確了都市文明和社會公德“宣導什麼”“反對什麼”,為提升市民文明素養提供了遵循;明確提出加强公共設施基礎保障,確立了文明實踐、文明創建、文明記錄、表彰獎勵等制度。
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相關負責人表示,《條例》具有彰顯時代特徵、堅持問題導向、體現榆林特色、務求有效管用等特色亮點。《條例》的製定、出臺和施行,既是對習近平總書記“以法治承載道德理念,道德才有可靠制度支撐”“把實踐中廣泛認同、較為成熟、操作性强的道德要求及時上升為法律規範,引導全社會崇德向善”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的貫徹落實,也是推動文明都市創建常態化、長效化的有力舉措。

标签: 榆林 時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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