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一次性補助50萬四川再出政策支持文旅企業紓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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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記者5月27日從四川省文化和旅遊廳獲悉,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根據《四川省貫徹落實促進服務業領域困難行業恢複發展若幹政策的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措施》)

記者5月27日從四川省文化和旅遊廳獲悉,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根據《四川省貫徹落實促進服務業領域困難行業恢複發展若幹政策的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措施》),四川省文化和旅遊廳、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地方金融監管局、中國人民銀行成都分行、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四川監管局聯合印發《關於進一步支持文化旅遊企業紓困的若幹措施》的通知,進一步幫助我省文化和旅遊企業渡過難關、恢復發展。

具體來看,本次《措施》首先加大了省級財政的紓困補助力度。對依法在四川設立,且在保工保產、恢復發展中做出積極貢獻的骨幹旅行社,根據2021年度營業收入、安全運營、誠信經營和2022年一季度從業人員數等名額進行綜合考評,每家給予一次性紓困補助20萬元;對依法在四川設立,疫情常態化防控期間堅持演出、服務我省人民群眾文化生活,在保就業保穩定等方面做出積極貢獻的民營文藝表演團體,根據2021年度營業收入、演出場次、從業人員數、社會效益貢獻等名額進行綜合考評,對排名前30比特的給予一次性紓困補助20-50萬元;對全省仍在接待遊客的3A級及以上民營旅遊景區,根據2021年度接待遊客人次、實現門票收入和服務質量及安全管理等名額進行綜合考評,對排名前40比特的按景區等級給予一次性紓困補助10-40萬元;對2021年度被命名為天府旅遊名宿的,每家給予一次性紓困補助10萬元。

此外,《措施》明確了要進一步降低小微文旅企業融資成本。對使用支小再貸款資金向文旅企業發放的普惠小微貸款,給予1.5%的貼息支持,貼息後貸款利率不超過LPR+0.15個百分點;對地方法人金融機構向文旅等普惠小微企業發放的貸款,按照餘額增量的1%提供激勵資金;對符合續貸條件的正常類小微企業貸款積極給予支持,對確有還款意願和吸納就業能力、存在臨時性經營困難的文旅小微企業,統籌考慮展期、重組等手段,按照市場化原則自主協商貸款還本付息管道,避免出現行業性限貸、抽貸、斷貸。

在加大政務服務保障力度方面,對演出舉辦組織(演出經紀機構、演出場所經營單位或文藝表演團)提交的參演文藝表演團體、演員、演出內容等進行預審,稽核通過的,出具預審合格函;在參演文藝表演團體、演員、演出內容不變的前提下,演出舉辦組織在舉辦演出活動前,向文化和旅遊行政部門提供場地、安全、消防等證明材料,實行現場辦結、立等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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