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貫徹落實省人社廳關於開展2022年“集中要約行動”的通知,進一步發揮集體協商制度在構建和諧勞動關係中的基礎性作用,保障職工權益,促進企業發展,丹東市構建和諧勞動關係領導小組辦公室於5月20日起,在全市範圍內開展2022年“集中要約行動”。此次行動貫穿全年,以實現全市已建工會的企業集體協商建制率動態保持在80%以上,其中規模(限額)以上已建工會的企業開展年度集體協商、簽訂薪水專項集體合同保持在90%以上。
此次活動的主要目的是,加強宣傳實施集體協商和集體合同制度對促進企業發展、維護職工權益、構建和諧勞動關係的重要作用,增强企業和工會組織參與集體協商的自覺性、主動性。支持企業和職工根據受疫情影響的實際情況,有針對性地確定集體協商重點內容,充分尊重職工合理訴求,堅持因企制宜、突出重點、分類處理的原則,保障企業和職工雙方合法權益。指導企業切實用好穩崗、培訓補貼,採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等管道穩定工作崗位,儘量不裁員或者少裁員。指導企業與職工通過協商合理調整工資水準。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地區要指導企業積極與職工協商採取錯時上下班、彈性上下班等管道靈活安排工作時間,减少人員聚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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