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推進水利“放管服”改革工作,今年省水利廳認真謀劃創新“水利政務服務”供給管道的措施和舉措,以企業需求為導向,以“放”出活力、“管”出公平、“服”出效率為目標,全面提昇水利服務效能,全面優化水利營商環境。
按照“適合由基層管理的權力全部下沉”要求,省水利廳從最大限度方便企業就地辦理出發,結合水利部門職責和工作實際,先後向全省市縣水利部門下放審批許可權25項,向“擴權強縣”試點縣(市)水利部門下放特定許可權12項。
據了解,省水利廳2021年下放了“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審批”“地方水電項目的初步設計審批”2項審批事項權力。同時,對縣(市)水利部門積極開展下放審批事項業務培訓和工作指導,確保縣(市)水利部門承接到位、落實到位。
今年,省水利廳還將加强對下放審批許可權的監督和指導,通過“網路課堂”線上培訓、“電話微信”指導服務等多種方式,及時為承接審批許可權的市縣水利部門提供諮詢答疑服務,並適時組織集中培訓,確保能承接、有效果。持續開展對已下放行政審批事項落實情況的監督評估,指導全省市縣依法實施承接職權事項,完善事中事後監管制度和措施,確保“放得開、管得住”。(任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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