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夯實基層社會救助工作基礎,加强社會救助服務能力建設,推進社會救助事業高品質發展,鄂爾多斯市民政局在全市全面建立嘎查村、社區社會救助協理員制度。
一是進一步健全制度。結合本市實際,聯合市財政局轉發了《關於健全完善嘎查村、社區社會救助協理員制度的通知》,明確了協理員的選任條件、工作職責、工作待遇、工作要求等內容,確保事有人管、責有人負,真正做到困難群眾求助有門、受助及時、推動基層社會救助經辦服務能力高品質發展。
二是進一步明確職責。社會救助協理員的主要職責有:文宣黨的民生保障政策;協助做好社會救助對象申請代辦、入戶調查、走訪、公示、發生變化時清零的精准核實等工作;協助做好低收入摸排、主動發現和臨時救助工作;協助做好殘疾人兩補、高齡津貼、社會福利、殯葬、婚姻等相關服務工作;協助做好資料統計、台賬管理等一系列民政相關工作。
三是進一步發揮作用。社會救助服務直接面向廣大困難群眾,需求多樣、類型複雜,基層經辦服務能力的强弱,直接關係社會救助對象的基本生活和各項保障政策的有效落實。社會救助協理員通過不定期入戶走訪、主動發現,及時蒐集民情、排查民意,為民排憂、為民解困,切實發揮民政部門與困難群眾的橋樑和紐帶作用,在提升民政部門基層服務保障能力、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方面發揮積極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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