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清縣經營場所5月7日恢復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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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結合當前疫情防控形勢,自5月7日0時起,汪清縣符合疫情防控標準的經營場所恢復經營。

結合當前疫情防控形勢,自5月7日0時起,汪清縣符合疫情防控標準的經營場所恢復經營。

自4月1日0時起,汪清縣首批服務業場所有序恢復營業後,汪清縣嚴格落實疫情防控主體責任,全縣城鄉疫情防控態勢平穩。此次“解封”,除各類線下教育培訓機構、宗教活動場所以外,其餘場所恢復經營。全縣經營場所從業人員須持有48小時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上崗後每兩日做一次核酸檢測。所有經營場所必須按照要求落實掃碼、測溫、環境消殺、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餐飲行業堂食實行隔桌、隔座就餐;其他場所接待人數不得超過最大承載量的50%。行業首長部門將依法嚴格監督檢查各經營場所,對不嚴格執行防控措施的經營單位,一律停業整頓;造成嚴重後果的,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為推進復工複產,滿足廣大企業和羣衆辦事需求,汪清縣5月5日至6月30日,在汪清縣政務服務中心開通“節假日約辦”服務。辦事人員可在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8時30分至16時)期間撥打諮詢預約電話,進行業務諮詢和“節假日約辦”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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