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新規:本科院校要設校醫院,高職高專院校可設衛生所或衛生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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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5日,重慶日報記者從市教委獲悉,市教委和市衛健委聯合印發《重慶市高等學校衛生隊伍醫校共建共享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依據該《方案》,本科院校原則上要設立校醫院,高職高專院校可設立衛生所或衛生科,到2023年,全市高校將規範設定校內醫療衛生機构,醫校合作共建機制將更加健全,配足配齊校醫,師生衛生健康保障將更加有力。

公辦高校至少配備2名副高級以上衛生專業科技人員

“新冠肺炎疫情的爆發,一定程度上也充分暴露了高校衛生隊伍嚴重不足,學校衛生基礎薄弱,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能力亟待加强。”市教委相關負責人表示,通過探索醫教結合、醫教融合的管道,在重慶高校全覆蓋規範設定校醫院、衛生所、衛生科或校內社區衛生服務站(以下統稱校內醫療衛生機构)。公辦高校至少與辦學所在地1所二級以上公立醫療機構結對共建,並至少配備2名副高級以上衛生專業科技人員(其中1名為公共衛生專業)。

《方案》明確提出,本科院校原則上要設立校醫院;高職高專院校可設立衛生所或衛生科,衛生所或衛生科,並可與轄區內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或鄉鎮衛生院、中心衛生院合作共建。

暫不具備以上設立條件的高校,按《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建設標准》要求,提供建築面積不小於150平方米,業務用房不少於7間的專用場地,與所在地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共同建設校內社區衛生服務站。

配足配强校醫隊伍,保障師生健康安全

《方案》要求,未設立校醫院(衛生所、衛生科)或無固定醫療衛生專業科技人員編制的公辦高校,應調劑出至少2名事業編制,用於引進副高級以上衛生專業科技人員(其中1名為公共衛生專業)。可擇優選聘其中1名作為校內社區衛生服務站負責人,主持日常工作。其餘人員由學校會同屬地醫院或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派駐人員,或學校自主招聘具有資質、符合條件的衛生專業科技人員,共同組建校醫隊伍,建設校內社區衛生服務站,承擔高校衛生工作。

派駐人員按“固定值守人員+靈活調整人員”的模式,協助服務站負責人,加强對服務站業務工作的指導,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學校衛生工作。

每5年完成3輪校醫培訓

《方案》還要求,各高校校內醫療衛生機构要結合自身實際,與學校所在地二級以上公立醫療機構簽訂戰略合作協定,開展結對幫扶、深度合作,建立師生就診、轉診、突發情况處置等醫療服務綠色通道。

二級以上公立醫療機構應按照協定要求派出專家到學校坐診,開展業務指導。學校應定期派出相關人員到合作醫療機構培訓、進修、深造,打通學校衛生隊伍能力提升通路。

針對學校內開展的有償醫療服務,《方案》指出,校內醫療衛生機构可在許可範圍內,向學校師生員工提供其他有償醫療衛生服務。高校新生入學體檢、師生員工基本醫療以及其他需要學校通過購買服務的項目,學校應指定校內醫療衛生機构承擔,所需經費按相關標準支付。

此外,校內醫療衛生機构和轄區基層醫療衛生機构共同承擔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職責,做好師生及學校其他人員的健康檔案建立和管理、健康教育與健康促進、慢性病預防控制、精神衛生服務、婦女保健、兒童保健、老年保健、結核病和愛滋病等傳染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與處置等基本公共衛生服務。

市教委、市衛健委將把校醫納入市培計畫,定期組織開展專項培訓,保證每5年完成3輪校醫培訓,切實提高校醫工作能力和水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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