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區1214家養老機构自動納入保險範圍
■ 保障範圍包含養老機构區域內全天保險責任
■ 最高可賠付50萬元,建立預付賠款制度
4月26日,記者從自治區民政廳獲悉,為幫助養老機构紓難解困,自治區民政廳籌措經費640萬元,為全區養老機构統一購買2022—2023年度養老機构責任保險,養老機构因疏忽或過失,導致服務物件及第三者發生人身損害,其中應當由養老機构支付的醫療、賠償、法律等費用,將由保險公司進行賠付。
此次養老機构責任保險,按照養老機构數量和床位數分布情况,劃分為3個片區,由3家保險公司分別承保,全區各地已取得養老機构備案回執或《養老機構設立許可證》在有效期內的1214家養老機構(含公辦、民辦、公建民營養老機构,床位數約9.2萬張),以及保險期間新增設立的養老機构及床位數自動納入保險範圍。保障的範圍包含養老機构區域內全天保險責任,覆蓋老年人從入住養老機构開始接受服務的全過程,在養老服務契约有效期內(不受時間空間限制)發生的意外事故,無論是否養老機构責任均納入保險賠付範圍。
針對老年人行動能力弱、自救能力差,容易遭遇意外傷害,而部分養老機构配套設施不够完善、服務人員服務能力和水准還不够高,給養老機构帶來潜在的管理和運營風險等情况,本次保險的承保項目設定4類基本保障項目和12類附加保障項目,每項理賠標準在全國都處於較高標準。
據介紹,因意外事故造成身故或殘疾的,將根據殘疾程度進行理賠,最高可賠付50萬元;因意外導致住院的,除了醫療等費用,最高可賠付10萬元,還可補助住院津貼,每人每天約200元,每次住院最高可賠付180天,多次住院的累計最高可賠付365天。針對老年人最容易發生的骨折,最高一次可賠付10.2萬元。此外,保險還開通快速理賠通道,建立了預付賠款制度,預付賠款在100萬元以下的,可在5個工作日內預付賠償金額的50%,從而極大化解養老機构管理和運營風險,維護入住老年人合法權益,進一步吸引更多市場主體投資發展養老服務,新增和優化全區養老服務供給。(廖志榮 李新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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