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保障性租賃房建設導則出臺公寓房型人均面積不得小於5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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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4月21日,市住房城鄉建設委發佈《北京市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導則(試行)》。《導則》明確,保障性租賃住房全面實施全裝修成品交房,宿舍型、公寓型租賃住房採用裝配式裝修,首次提出公寓型租賃住房人均使用面積不得小於5平方米。

4月21日,市住房城鄉建設委發佈《北京市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導則(試行)》。《導則》明確,保障性租賃住房全面實施全裝修成品交房,宿舍型、公寓型租賃住房採用裝配式裝修,首次提出公寓型租賃住房人均使用面積不得小於5平方米。

考慮多孩及適老等新需求

《導則》將保障性租賃住房分為三大類別,分別為供家庭租賃使用的住宅型、有集中管理且供企事業單位等單身職工租賃使用的宿舍型,以及有集中管理運營且供本市各類人才租賃的、獨立或半獨立居住使用的公寓型。

據瞭解,這三類租賃住房在配套設施、套型面積、居室配寘、車位配比等方面標準各不相同。其中,公寓型租賃住房是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於集中式租賃住房建設適用標准的通知》關於住宅型、宿舍型租賃住房分類的基礎上新增的、符合北京特點、當前已大量建設運行的一類租賃住房,《導則》首次提出並明確了其定義及建築類型,具有鮮明的北京特色,也為新市民、青年人等群體提供了更多的租房選擇空間。

《導則》提出,保障性租賃住房以建築面積不超過70平方米的小戶型為主,充分考慮家庭代際及多孩、適老性等新需求。住宅型租賃住房宣導多居室精細化套型設計;宿舍型租賃住房人均使用面積不得小於4平方米;公寓型租賃住房原則上適用1至2人居住,人均使用面積不得小於5平方米。

產業居住服務相融合

為指導停車、配套等難點問題在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中的設計,《導則》首次針對宿舍型、公寓型租賃住房明確非機動車停車位配寘要求。

對於機動車和非機動車停車位名額,尤其針對租住宿舍型、公寓型租賃住房人群實際需求特點以及建設實際,《導則》明確配寘名額低限。對現時尚無非機動車停車名額規定的宿舍型、公寓型租賃住房,提出以棟或樓群為組織進行配寘並給出最低配置要求:其中宿舍型租賃住房按照40輛/1000平方米、公寓型租賃住房按照20輛/1000平方米進行配建。

在保障性租賃住房的配套設施方面,《導則》提出,項目應結合周邊地區設施實際和不同租住人群需求,建設產業、居住、服務相融合的活力社區。保障性租賃住房可營造尺度適宜、功能豐富的活力交往空間,滿足不同租住人群需求,還可設定一定面積的室外運動場地,新增交往空間設定。

由於宿舍型和公寓型保障性租賃住房套型面積較小,許多功能需要靠公共區域和輔助用房來實現。囙此,《導則》要求這兩類保障性租賃住房要在主要出入口處設定面積不小於12平方米的會客廳,在其附近設定智慧快件箱,還可配置公共洗衣房和公共活動空間,方便租戶生活。套內無衛生間的房型要設定公共衛生間及盥洗室。

鼓勵打造智慧社區

對於新青年和新市民,社區是否够“智慧”影響著他們的租住體驗。《導則》提出,保障性租賃住房設計應符合智慧科技管理與服務要求,宣導應用智能化科技,打造智慧社區。《導則》提到,在住房公共入口處宜設定人臉識別裝置,項目設計要充分考慮老年人需求特點,推廣使用智能化適老產品。

如今,“拎包入住”已成為保障性租賃住房的標配。《導則》提出,保障性租賃住房全面實施全裝修成品交房。宿舍型、公寓型採用裝配式裝修,住宅型鼓勵實施裝配式裝修。

據悉,納入本市保障性住房建設計畫且在《導則》發佈之日前尚未開展規劃設計的新建、改建類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適用於該《導則》。市住房城鄉建設委相關負責人表示,下一步,將通過方案審查機制,落實《導則》各項標準,嚴把保障性租賃住房品質關,提升本市保障性住房建設水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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