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自治區自然資源廳作出批復,同意南寧市、賀州市、北海市的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權委託代理機制試點實施方案,並進行了備案。
據悉,探索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權委託代理機制,是統籌推進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改革和落實統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的必然要求。
為推進試點工作,今年2月,自治區政府辦公廳印發方案,明確自治區本級和3個試點市的工作任務和時間安排,决定利用2年時間開展試點,並統籌安排了明確所有者職責代理履行模式等五個方面102項工作任務。其中自治區本級重點探索全民所有土地、礦產、海洋、森林、草原、濕地、水7類自然資源資產所有權委託代理機制;南寧市重點探索土地、礦產、森林、草原、水5類;賀州市重點探索土地、礦產、森林3類;北海市重點探索土地、礦產、海洋、森林、濕地5類。
據介紹,廣西將結合試點地區的自然資源稟賦,按照“不同層級、不同門類、各有側重”的原則進行試點探索,力爭到2023年,形成一批可複製可推廣的改革成果。(唐廣生 黃尚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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