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民政廳、財政廳聯合印發通知,就加强社會組織孵化培育、科學分類指導,引導社會組織參與社區疫情防控提出14條具體舉措。
14條舉措主要包括强化黨建引領,大力推進社會組織黨建“兩個覆蓋”,建立並落實“鄉街社區吹哨、社會組織報到”工作機制,發揮黨組織戰鬥堡壘作用和黨員先鋒模範作用,組織動員黨員發揚不畏艱險、無私奉獻的精神,危急關頭、危險時刻衝鋒在第一線、戰鬥在最前沿,切實築牢防疫堡壘。
加强孵化培育,採取“政府出資新建、社會資本共建、公共用房改建、項目補貼助建”等管道,推進“市(州)—縣(市、區)—鄉鎮(街道)—村(社區)”社會組織孵化體系建設,實施社區社會組織“雙千工程”(全省每年要新增登記和備案1000個功能服務型和1000個興趣愛好志願服務型社區社會組織),厚植防控社會力量。
通知還要求各級民政部門要健全“五社聯動”體制機制,加强對社會組織參與疫情防控的工作指導;加强風險防控,既要為社會組織參與疫情防控大局做好協調服務工作,又要注重防範化解社會組織風險,建立完善社會組織領域風險防範化解預案,確保工作有力有效。(記者 李丹)
評論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