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揮部第59號公告
(2022年4月17日)
當前我市疫情形勢嚴峻複雜,外省輸入性疫情給疫情防控工作帶來較大壓力。為堅決有效阻斷疫情傳播擴散,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經專家綜合研判,市指揮部决定,在哈爾濱市城區和五常市進一步實施從嚴從緊的疫情防控措施,進一步提高社會面管控質效,堅決防止疫情反彈外溢。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社區、村採取以下管道管理。
1.原則上每個社區、村實行一門進出,超大社區、村可採取分區管理措施。居民原則上居家,每戶每兩天可安排1人在嚴格做好個人防護的前提下,就近購買生活必需品,每次外出時間不超過2小時。
2.社區、村進出人員要嚴格落實“掃碼、測溫、戴口罩”。區域全員核酸檢測期間,嚴格查驗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確需就醫的人員和車輛不受出入限制。
3.確需出行上班工作人員,所屬單位要壓實主體責任,從嚴管理,並嚴格做好員工健康監測,憑組織出具的工作證明進出社區、村,“兩點一線”上下班。
4.禁止非本社區、村人員和車輛進入,確需進入的必須嚴格履行社區、村屯登記核准程式;應急搶險、消防救援、醫療救護、垃圾清運等人員和車輛除外。
5.物流、快遞、外賣人員不得進入社區、村,一律實行無接觸配送。
二、居民要按照“應檢盡檢、不落一人”的要求,完成各輪次區域全員核酸檢測。
1.居民要密切關注本區域全員核酸檢測時間,按所在社區、村通知,分時段參加核酸檢測並做好個人防護,檢測完畢立即返回居所。居民羣衆要服從現場指揮,遵守現場秩序,落實戴口罩、排隊、保持間距等防控措施。
2.全面開展“敲門行動”。公安幹警、基層社區、村工作人員和志願者將組成工作組,聯合開展“敲門行動”,對居民逐一登記造册,嚴實覆蓋城鄉結合部、棚戶區、城中村、建築工地、出租屋等部位,切實做到“應檢必檢、不落一人”。
3.凡不按規定時限參加區域全員核酸檢測的人員,將對其“龍江健康碼”賦黃碼,並簡訊提醒告知。對未參加核酸檢測的,由所在區、市採取更嚴格的管控措施。
三、全市日用消費批發零售市場(不含農貿批發市場)、商業綜合體、百貨商場(不含量販店)暫停營業。封控區量販店暫停營業,管控區和防範區量販店實行無接觸配送。
四、禁止場所內堂食,禁止組織和參加各類聚餐、聚會、聚集等活動。
五、市、區縣(市)機關事業單位除承擔疫情防控、民生保障任務的工作人員外,均居家辦公。
六、各類企業要嚴格落實疫情防控主體責任。
1.正常生產加工經營的企業要嚴格履行主體責任,加密員工核酸抽檢頻次,强化員工健康監測,嚴格落實“掃碼、測溫、戴口罩”等各項防疫措施。
2.實施閉環管理的企業要進一步強化主體責任,堅持每日進行核酸檢測,切實做到工作場所與住宿地兩點一線,絕不允許員工擅自外出活動。
3.農貿批發市場、電商平臺、配貨場所、倉儲物流快遞企業及中轉分揀場所的員工要堅持每日進行核酸檢測,按標準即時監測、消殺環境,及時抽檢貨品。
4.暫停諮詢服務、保險代理、法律服務等線下經營活動。
七、水、電、氣及通信等公共事業單位視窗實行“不見面”網上辦理、網上繳費。疫情防控期間,對非惡意欠費者不停水、不停電、不停氣、不停網、不停機,補繳時不收取滯納金。
八、中小學階段學校採取線上教學,暫停初高中畢業年級線下教學;幼儿園、校外培訓機構、託管機构繼續暫停線下教學和服務;高等院校繼續嚴格落實國家、省市教育管理部門和屬地相關規定,實施封閉管理,學生非必要不離校,加密核酸檢測頻次。
九、對下列干擾阻礙疫情防控工作的行為,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1.拒不執行疫情防控决定和命令;
2.外來人員不按防控要求報備;
3.在資訊網路或其他媒體故意編造、傳播涉疫虛假資訊,擾亂社會秩序;
4.擾亂醫療、防疫工作秩序;
5.侮辱、恐嚇醫務、防疫工作人員;
6.故意損毀醫療、防疫財產及設施;
7.借疫情哄抬物價;
8.其他干擾阻礙疫情防控工作的行為。
雙城區的疫情防控措施按照當地指揮部有關規定執行。本公告未作新規定的事項仍按市疫情防控指揮部第53、55、56、57號公告執行。本公告自發佈之日起施行,解除時間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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