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持續鞏固脫貧攻堅成果 ■ 做好農業生產經營保障
■ 促進脫貧戶監測戶就業創業 ■ 落實强農惠農政策
近日,自治區農業農村廳、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鄉村振興局聯合印發《廣西積極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的若幹措施的通知》,出臺26條具有針對性、操作性的政策措施。
持續鞏固脫貧攻堅成果。在分配2022年中央和自治區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時,給予疫情防控任務重的8個邊境縣(市、區)每縣不少於300萬元的傾斜支持,其他疫情防控重點地區給予每縣不少於200萬元的傾斜支持;各縣(市、區)選准1—2個主導產業開展規劃,每個可安排30萬元以內資金支持;年內重點地區的脫貧戶、監測戶,對按放貸規定獲脫貧人口小額信貸5萬—10萬元貸款的,給予財政全額貼息。
促進脫貧戶監測戶就業創業。對前往區外就業的脫貧戶、監測戶勞動力給予一次性往返交通補助,最高可按800元/人/年的標準予以補助,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可提高到1000元/人/年;對在本縣域內就業幫扶車間、企業、個體工商戶等合法經營主體就業的脫貧戶、監測戶勞動力,給予200—500元/人/月的勞務補助;給予農民工創業園區已投產企業一次性房租補貼6500元/戶;按照2000元/人/年的標準對符合條件的企業或社會組織、就業幫扶車間給予帶動就業補貼。
做好農業生產經營保障。確保設施用地名額只增不减,可安排銜接資金對符合條件的蔬菜設施大棚等設施進行最高可達建設成本50%的獎補;對向社會服務組織購買生產託管服務的小農戶進行補助,單季作物畝均各關鍵環節補助總額最高可達130元,脫貧戶、監測戶補助標準最高可達180元;對符合條件的“廣西好嘢”數位化產地倉,按不超過實際投資額的50%給予獎補;已脫貧的貧困縣和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開展農產品產地冷庫建設的,按投資額的30%—40%、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給予獎補,自治區鄉村振興資金以配套補足不超過總投資的50%給予合作運營企業獎補;對整車合法運輸鮮活農產品的車輛給予减免道路通行費。
落實强農惠農政策。實際種糧農民一次性補貼、耕地地力保護補貼、稻穀生產者補貼和雙季稻補貼分別於4月15日前、6月底前、12月底前完成發放;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申請“桂惠貸”,實際貸款利率應不高於上一年度同類型金融機構、同類型客戶貸款加權平均利率水准减去2個百分點;免除全區水稻種植保險保費縣級財政補貼,推動水稻完全成本保險產糧大縣全覆蓋,因地制宜推進防返貧救助保險;對退出宅基地的農戶,按照2.5萬—5萬元/畝標準給予補償;對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困難的“五類”群體和不屬於“五類”群體的城鄉低保對象,分別為其代繳不低於100元、50元繳費標準的養老保險費。(陳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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