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印發通知進一步完善軍人軍屬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優待工作
社會化擁軍納入退役軍人優待服務政策範疇
(記者董琳燁)日前,省退役軍人事務廳等32個軍地有關部門聯合印發《河北省軍人軍屬、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優待工作實施辦法(試行)》,並發出通知,要求進一步完善軍人軍屬、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優待工作。
據介紹,該實施辦法適用範圍為中國人民解放軍(含中國人民武裝員警部隊)現役軍人、現役軍人家屬(簡稱“軍屬”)、殘疾軍人、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包括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等)。實施辦法共分5個章節,94條政策措施,對全省優待工作的落地落實落細提供了支撐和保障。
細化各領域優待政策。實施辦法從榮譽激勵、生活優待、就業優待、住房優待、養老優待、醫療優待、教育優待、文化交通優待和其他社會優待等九大方面,對各領域優待政策進行細化整理。
拓寬優待服務範疇。實施辦法在囊括傳統優待項目的基礎上,編入新時代烈士褒揚工作、名錄和事蹟編輯錄入地方誌、義務兵家庭優待金、軍人隨軍家屬就業安置、退役軍人投身鄉村振興和開發區就業創業等最新優待政策規定,强化新時代河北退役軍人優待工作的制度支持。將愛國擁軍企業、組織提供的優先優惠服務,列入優待事項和項目清單,社會化擁軍正式納入全省退役軍人優待服務政策範疇。
落實各部門工作責任。通知要求,軍地相關部門和組織要把優待政策落實情況納入年度績效考評範疇,納入雙擁模範城(縣)創建重要內容,作為文明都市、文明單位、文明村鎮等精神文明建設先進評選和社會信用評價的重要依據。同時,明確優待證管理、優待工作獎懲等職責,並按照現役軍人、軍屬、殘疾軍人、退役軍人和“三屬”五類優待對象,分別製定優待目錄清單,逐條逐項明確牽頭落實組織和主要配合組織優待工作任務,加强監督檢查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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