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救助範圍首次覆蓋全體參保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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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重特大疾病救助範圍上,對“重特大疾病”的概念內涵予以調整,不再按病種劃分。

4月13日,記者從自治區政府新聞辦舉行的廣西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新聞發佈會獲悉,機構改革3年來,全區累計支出醫療救助資金51.57億元,醫療救助制度惠及困難群眾1858.46萬人次。脫貧攻堅期間,醫保制度綜合減輕貧困人口醫療費用負擔200多億元,醫保制度在破解“看病貴”“看病難”問題上取得突破性進展。

為進一步健全我區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今年3月1日起,《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健全廣西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的通知》正式施行,在五個方面作出調整變化:

覆蓋範圍有擴大。在醫療救助對象範圍上,明確了醫療救助制度公平覆蓋醫療費用負擔較重的困難職工和城鄉居民,首次將符合條件的困難職工和非低收入人口城鄉居民納入醫療救助範圍,使醫療救助制度從以往的特定困難人群轉變為全體參保人員。在重特大疾病救助範圍上,對“重特大疾病”的概念內涵予以調整,不再按病種劃分。

制度銜接更緊密。堅持“先保險後救助”的原則,實施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三重制度綜合保障,經基本醫保、大病保險等報帳後個人醫療費用負擔仍然較重的困難群眾按規定納入醫療救助範圍,確保職工和城鄉居民不因罹患重特大疾病影響基本生活。

托底保障更精准。在原有的特困人員、低保對象等直接救助對象外,對發生高額醫療費用支出的其他困難職工和城鄉居民,採取依申請救助的管道給予一次性救助。

動態監測全覆蓋。全面建立健全高額醫療費用支出預警監測機制和救助幫扶機制。醫保、民政、鄉村振興等部門之間實現資訊互聯互通、動態管理,將符合條件的監測人群及時納入救助範圍。同步加强醫療救助、臨時救助、慈善救助銜接互補,精准實施分層分類幫扶。

社會力量有參與。支持發展慈善救助,鼓勵發展職工醫療互助和商業健康保險,更好地滿足參保羣衆在基本醫療保障之外的保障需求。(羅琦 周岐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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