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續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保障社會經濟穩定重慶出臺司法服務“十五條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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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為充分發揮司法對經濟社會穩定的保障作用,持續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近日,市高法院出臺《關於司法服務“穩定經濟大盤、穩住社會大局、保市場主體、保民生改善”的十五條措施》(以下簡稱“十五條措施”),護航我市經濟發展穩步前行。

“十五條措施”主要包括全面貫徹中央、市委經濟工作會議精神、依法全面平等保護各類市場主體、堅決防止用刑事手段干預經濟糾紛、依法認定契约效力鼓勵和促進交易、依法保護誠信經營懲戒失信行為、堅持調解優先柔性化解經濟糾紛、依法審慎適用保全和執行措施、依法有效防範金融風險、全面加強智慧財產權司法保護、依法保護企業數據權益、發揮破產審判救治企業作用、認真落實民生司法保障、建立政務誠信訴訟執行協調機制、引導理性行使訴權、積極引導市場主體加强合規建設。

據瞭解,在依法全面平等保護各類市場主體方面,“十五條措施”明確指出,要健全民營經濟“1+X”司法保護體系,全面推廣法治化營商環境司法評估指數體系2.0版,推動政策滾動優化。

在堅決防止用刑事手段干預經濟糾紛方面則提出,要防止將經濟糾紛、行政違法行為當作犯罪處理,充分保障當事人訴訟權利,慎用刑事強制措施,堅決防止用刑事手段干預經濟糾紛。

在依法有效防範金融風險方面,“十五條措施”指出,對“高利轉貸”“職業放貸”等違法借貸行為,依法認定其無效,有效規制民間借貸中的違法行為。同時,要探索建立“職業放貸人”名錄制度,加强常態化監管。

此外,“十五條措施”對民生司法保障也作出了明確規定,要求妥善審理教育、醫療、就業、住房、社會保障等領域案件,有效化解養老、育幼等婚姻家庭糾紛,兜住兜牢民生底線。樹立勞動者合法權益與促進企業生存發展權並重的裁判理念,促進勞動關係和諧穩定。

解讀>>>

“十五條措施”有啥特點

健全民營經濟“1+X”司法保護體系、為國內外當事人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務……4月13日,市高法院召開司法服務“穩定經濟大盤、穩住社會大局、保市場主體、保民生改善”新聞發佈會,發布司法服務“十五條措施”。“十五條措施”的製定有何目的?“十五條措施”有啥特點?會上,市高法院研究室主任高翔對“十五條措施”進行了解讀。

發揮審判職能

保障經濟社會秩序規範

“司法是經濟社會發展的晴雨錶,審判職能的有效行使,能够為經濟社會發展注入法治動力。”高翔介紹,“15條措施”要求全市法院圍繞經濟工作重點任務積極履職盡責,按照最高法院要求,找准結合點、切入點,護航我市經濟發展穩步前行。

具體而言,“十五條措施”主要有兩方面內容,一是通過充分發揮審判職能對經濟社會秩序的保障規範調節作用,二是發揮機制舉措對市場主體的保護服務支援作用。

高翔介紹,在充分發揮審判職能對經濟社會秩序的保障規範調節作用方面,“十五條措施”作出了8個方面要求。

比如,“十五條措施”提出,要依法認定契约效力鼓勵和促進交易,以契约關係穩定進而穩定交易關係、經濟關係。對具有優勢地位的市場主體利用中小企業處於危困狀態或者對於內容複雜的契约缺乏判斷能力,致使契约成立時顯失公平的,法院要支持中小企業的合理訴求。

同時,“十五條措施”要求,要依法保護誠信經營懲戒失信行為,嚴格執行《保障中小企業款項支付條例》,開展有效治理惡意拖欠賬款和逃廢債行為專項司法行動。

此外,針對知識產權司法保護方面,“十五條措施”還明確提出,要高標準建設重慶知識產權法庭,切實發揮知識產權法庭7個巡迴審判站作用。開展小額訴訟程式改革,提高知識產權司法保護效率。

發揮機制舉措

保護支持市場主體

“我們希望通過優化工作機制,健全工作舉措,將司法服務舉措落到實處。”高翔介紹,如何發揮機制舉措對市場主體的保護服務支援作用,這主要體現在“十五條措施”中的6條措施中。

具體來講,“十五條措施”提出健全民營經濟“1+X”司法保護體系,堅持調解優先、調判結合,積極引導市場主體實現“雙贏、多贏、共贏”。同時,要求建立涉外商事一站式多元解紛中心,為國內外當事人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務。

同時,“十五條措施”要求,建立政務誠信訴訟執行協調機制。比如,建立涉政務誠信案件發現、推送和發佈機制,健全涉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失信聯合懲戒機制,强化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改進優化司法建議辦理迴響機制,健全行政爭議訴前協調化解機制,推進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

對當事人存在濫用訴訟權利、拖延承擔訴訟義務等明顯不當行為,造成訴訟對方或第三人直接損失的,可根據具體情況對無過錯方依法提出的賠償合理律師費用等正當要求予以支持。

堅持善意文明執行理念

持續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

“堅持善意文明執行理念,也體現在‘十五條措施’中。”高翔說,比如,優先選擇“活封”等適當執行措施。積極採取當事人議價、定向詢價、網絡詢價等成本較低管道確定財產價值,降低執行成本。

值得一提的是,最近,市高法院還專門下發了《進一步强化善意文明執行理念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通知》,從合理選擇執行財產、嚴禁超標的查封、查控財產物盡其用等方面提出明確要求,對凍結被執行人銀行存款的,應當明確具體凍結數額,不得影響凍結之外的資金流轉和帳戶使用。

高翔表示,重慶法院將繼續發揮審判職能作用,堅持服務大局、司法為民、公正司法,以高品質司法服務保障平穩健康的經濟環境、國泰民安的社會環境、風清氣正的政治環境,持續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不斷提高司法效率和質量,切實增强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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