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元/2小時,0.52元/小時,0.64元/小時,1元/3小時……北京社區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4月起統一收費標準,但各社區的收費仍是五花八門。記者連續多日調查發現,多個社區及充電樁公司並未執行政府定價,且沒有實現價費分離,居民實際繳納的電費仍高於收費標準。
未體現電費統一收取
根據本市4月起施行的《關於規範本市居民住宅小區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收費標准等有關事項的通知》,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收費分為電費和充電服務費,用電納入“居民生活用電”類別,電費執行政府定價,電價標準為0.5103元/千瓦時。
政府定價了,但社區裏的收費標準還是“一家一個樣”。朝陽區十裡堡東裏126號樓下,安裝了“小綠人”和“全來電”兩種不同廠商的電動車充電設施。“全來電”的資訊牌上雖然印著“收費標準”四個字,但具體內容是空白的,記者掃碼才得知收費標準:電量小於1.2度時,每小時0.75元,2.5元充滿;大於1.2度時,超出電量按照0.8元/0.5度計算。“沒有服務費,只是收電費。”“全來電”的客服解釋。
僅兩米之外的“小綠人”充電樁就是另一個價。掃碼可知,其按電動車功率階梯收費,200W以下是1元/2.5小時,200W到350W是1元/2小時,350W以上是1元/1.5小時。“小綠人”客服也表示,這只是電費,不含服務費。記者計算了一下,按照一臺250W新國標電動車計算,理論上充電耗用1度電大約需要4小時,使用“全來電”充電樁費用是2.5元,使用“小綠人”充電樁費用是2元。無論哪種,都明顯高於每度電0.5103元的政府定價標準。
打包收費標準不透明
需要注意的是,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收費分為電費和充電服務費,電費實行政府定價,充電服務費則實行市場調節價。但按照《通知》要求,社區電動自行車充電收費要實現價費分離,即電費與服務費應當分別計價、分別收取,不得打包混合收取。
但實際上,一些社區的電動自行車充電收費依然是打包收費。在朝陽區北苑世華泊郡社區裏的電動自行車充電站,公示的充電收費標準是按照電動車的不同功率來確定:功率250W以下的電動車,每3小時收費1元;250W到350W的電動車,每2.5小時收費1元;350W到600W的電動車,每2小時收費1元。“這個費用裏包含了電費和服務費。”運營世華泊郡社區的協力廠商公司北京小螞蟻環保集團有限公司客服說。充電標準並未明確費用中哪些屬於電費、哪些屬於服務費,連該公司工作人員也說不清。
其實,“價費分離”模式是為了實現收費透明。“雖然就是幾塊錢的事,但也該讓我們明明白白。”常用充電樁的居民陳先生說,每次充完電就直接扣款,但是這裡面有多少是電費、有多少是服務費,自己從來也沒有搞清楚。
記者走訪昌平區、朝陽區10個不同社區發現,這些社區所採用的6種不同品牌充電樁,要麼是存在打包收費現象,要麼就是未按政府定價收取電費。
價費分離為何難執行
收費標準已經出臺,為何各社區執行起來仍有難度?記者分別諮詢了社區和充電樁公司。
現時,本市社區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的安裝與運營主要有兩種模式:一種是社區物業公司購買充電設施,物業公司明碼標價,居民充電繳納的費用到了物業手中;另一種是社區物業公司與充電樁公司合作,物業提供電力,充電樁公司安裝運營設備,居民直接向充電樁公司繳費。在後一種模式下,物業公司幾乎沒有支出且能獲得收入,因而也更為普遍。當記者以社區物業公司名義向“小綠人”公司諮詢合作時,工作人員說,用戶充電結束後一起收取服務費和電費,到平臺上再分開,電費結給物業公司,該公司拿服務費。電費與服務費打包收取的情况下,物業公司更容易獲取較高收益。
對於這種模式,充電樁公司也有自己的考慮。在本市多個社區設定充電樁的某家公司工作人員解釋,購買一臺充電設備大約幾百元,但如果沒有供電條件,安裝費用還得幾千元,再加上後期的運維成本,勢必需要通過收取服務費來彌補。“如果服務費太低,就不賺錢;服務費太高,就太扎眼,所以普遍都把服務費‘藏’在電費裡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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