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電動四川”行動計劃(2022—2025年)》的通知
3月30日,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電動四川”行動計劃(2022—2025年)》(以下簡稱《行動計劃》)。《行動計劃》提出,到2025年,“電動四川”行動取得明顯成效,電動替代水准大幅提升。
此次出臺的《行動計劃》,主要包括基礎設施建設、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以及培育壯大動力電池產業和提檔陞級新能源汽車產業等方面。《行動計劃》有何亮點?記者進行了梳理。
加快充換電基礎設施建設,體現3個主要場景
《行動計劃》提出,到2025年,四川要基本建成佈局合理、功能完備、運行穩定、智慧安全的新能源汽車充換電基礎設施體系。這包括3個主要場景:城際快速充換電設施網絡、城區公共區域充換電設施和居住社區充電基礎設施。
在城際快速充換電設施網絡方面,主要在於“補短板”,除了在新建高速公路服務區同步建設充換電基礎設施外,還要著力於既有高速公路服務區建設充換電基礎設施和加快補齊普通國省幹線公路服務區充電設施短板。
在城區公共區域充換電設施方面,《行動計劃》提出,從2022年起,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的新建停車場設定專屬新能源充電停車位原則上不低於20%。
在居住社區充電基礎設施方面,《行動計劃》提出將充電樁建設納入老舊社區改造範圍,除集中配建外,也可採取片區式、相對集中、就近建設等管道配建公共充電設施。
《行動計劃》還鼓勵有條件的市(州)積極探索新能源汽車換電模式,支持在公車、出租、都市物流配送、工程、環衛、港口、礦山等公共領域率先推進換電應用。
推進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公務用車電動替代
“新能源汽車市場滲透率達到全國平均水準”,這是《行動計劃》提出的目標。
為提高新能源汽車的市場滲透率,《行動計劃》在不少領域的推動應用上都有明確的名額要求。
比如,從2022年起,全省新增和更新城區公交車,除特殊地區外原則上全部採用新能源汽車;甘孜州、阿壩州、凉山州、攀枝花市新增車輛使用新能源汽車比例原則上不低於80%、更新車輛原則上不低於30%。
推進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公務用車電動替代。從2022年起,除部分特殊用途車輛和特殊地區外,新增和更新車輛原則上全部採用新能源汽車。推動自動擋駕考車電動替代,從2022年起,新增和更新自動擋駕考車輛,使用新能源汽車比例不低於80%。
此外,《行動計劃》還提出,支持新能源汽車在環衛領域的應用;鼓勵起重機、裝載機、怪手、推土車新能源產品的研製和推廣,鼓勵新能源渣土車和攪拌車在建設領域應用;推動城際幹線貨運車輛電動替代示範工程,開通一批新能源貨車示範線路。
推動動力電池產業向重點區域集聚發展
《行動計劃》還特別提到要培育壯大動力電池產業和提檔陞級新能源汽車產業。
近年來,四川動力電池產業異軍突起,在宜賓、遂寧和甘孜等地已形成規模化的產業集群。《行動計劃》提出,要加快打造全國重要的新能源汽車研發製造基地和具有世界影響力的動力電池產業基地。相關政策涉及從鋰電資料、動力電池到新能源汽車的全產業鏈。
在鋰電資料方面,《行動計劃》將支持行業龍頭企業與甘孜州、阿壩州等資源地深化合作,促進優勢資源儘快轉化形成實際產能。推動相關市(州)共建“鋰資源精深加工園區”,增强對動力電池產業發展的支撐能力。
在動力電池方面,《行動計劃》明確提出要優化產業佈局,推動動力電池產業向重點區域集聚發展。《行動計劃》還特別提到今年將要舉辦的世界動力電池大會,提出要精准招引細分領域優質企業,梯次打造一批500億級、200億級、100億級覈心骨幹企業。
在新能源汽車方面,一方面支持現有新能源車型提質達產上量,提升產能利用率,擴大產銷規模,並積極推動整車企業加快導入新能源車型;另一方面,推進招大引强,引進國內知名汽車企業來川投資新能源汽車。(記者 張彧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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