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黑龍江省委黑龍江省人民政府
印發《關於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地)委和人民政府(行署),省委各部委,省直各單位:
現將《關於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中共黑龍江省委
黑龍江省人民政府
2022年2月28日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决定》精神,現就優化生育政策,實施一對夫妻可以生育三個子女政策,取消社會撫養費等制約措施、清理和廢止相關處罰規定,配套實施積極生育支持措施(以下簡稱實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結合我省實際,製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届歷次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我省重要講話重要訓示批示精神,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服務和融入構建新發展格局,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重大決策部署,實施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畧,實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改革服務管理制度,提升家庭發展能力,推動實現適度生育水准,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為黑龍江全面振興全方位振興提供堅實基礎和持久動力。
(二)主要目標。堅持以人民為中心,以均衡為主線,以改革為動力,以法治為保障。到2025年,積極生育支持政策體系基本建立,服務管理制度基本完備,家庭計劃服務水平明顯提高,普惠托育服務體系加快建設,生育、養育、教育成本顯著降低,生育水准適當提高,出生人口性別比保持正常,人口結構逐步優化,人口素質進一步提升。到2035年,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政策法規體系更加完善,服務管理機制運轉高效,生育水准更加適度,人口結構進一步改善。家庭計劃、幼有所育服務水平與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需要相適應,家庭發展能力明顯提高,人的全面發展取得更為明顯的實質性進展。
二、優化生育政策,推動實現適度生育水准
(三)依法實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深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和《黑龍江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規定,提倡適齡婚育、家庭計劃,實施三孩生育政策。各地各部門要綜合考慮我省人口發展形勢、工作基礎和政策實施風險,做好政策銜接,依法組織實施,推動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落地生效。
(四)取消社會撫養費等制約措施。取消社會撫養費,將入戶、入學、入職等與個人生育情况全面脫鉤。按照“誰製定、誰清理”的原則,各地各部門要全面清理與優化生育政策有關精神不一致、不銜接的規定。依法依規妥善處理歷史遺留問題。對人口發展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衝突較為突出的地區,加強宣傳宣導,促進相關惠民政策與生育政策有效銜接,精准做好各項管理服務。
(五)建立健全覆蓋全生命週期的人口服務體系。以“一老一小”為重點,加强基層服務管理體系和能力建設,增强養老托育功能和公共服務水准。各市(地)根據本地人口變化趨勢,製定“一老一小”整體解決方案,細化促進我省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的指導意見和養老托育服務健康發展的實施方案。落實生育登記制度,做好生育諮詢指導。推進出生醫學證明、兒童預防接種、戶口登記、醫保參保、社保卡申領等“出生一件事”聯辦。
(六)加强人口監測和形勢研判。依託統計、教育、警察、民政、衛生健康、社保、醫保等人口服務基礎資訊資源,强化融合共亯、動態更新。健全覆蓋全人群、全生命週期的人口監測體系和人口預測預警制度,密切監測生育形勢和人口變動趨勢。
三、提高家庭計劃水准,促進婦女兒童健康
(七)推進婦女兒童全生命週期服務。提倡科學備孕和適齡懷孕,全面落實母嬰安全五項制度,加强孕期保健和風險評估管理,保障孕產婦安全分娩。完善宮頸癌和乳腺癌綜合防治體系,促進生殖健康服務融入婦女健康管理全過程,嚴格人類輔助生殖技術服務監管,規範不孕不育診治服務。宣導關注生命早期1000天理念,推進兒童早期發展服務進社區、進家庭、進農村。扎實開展0—6歲兒童健康管理,加强兒童青少年近視、營養不均衡、齲齒等風險因素和疾病篩查、診斷、干預,全面促進兒童身心健康。
(八)提升婦幼健康服務能力。加快推進各級婦幼保健機构標準化建設和規範化管理,完善危重孕產婦和新生兒救治中心建設以及縣鄉村三級婦幼衛生服務網路建設。實施縣級婦幼保健機构能力提升項目,加强基層產科、兒童保健、出生缺陷防治等婦幼健康緊缺人才的培養和培訓,促進管理、科技和服務下沉,切實提升基層服務能力。推動在婦幼健康領域開展中醫藥服務,提高婦幼健康服務和應急處置水准。
(九)加强出生缺陷綜合防治。建立多部門聯動防治出生缺陷的工作機制,落實出生缺陷三級防治措施,推廣婚姻登記、婚育健康教育、生育指導“一站式”服務。强化婚前孕前保健,提升產前篩查和診斷能力,推進圍產期、產前產後一體化和多學科診療合作,擴大新生兒疾病篩查病種範圍,做到早發現早診斷早治療,提高出生人口素質。
四、加快推進托育服務體系建設,以普惠為重點,擴大托育服務供給
(十)建立完善普惠托育服務體系。建立黨委領導、政府主導、部門聯動、社會參與的托育服務發展工作格局,以建立逐步滿足社會需求的托育服務供給體系為覈心,健全完善有利於托育服務發展的政策支持、服務管理、綜合保障體系。到2025年各市(地)每千人口擁有3歲以下嬰幼兒托位數達到4.5個,公辦和普惠托育服務能力逐步提升。
(十一)建立健全普惠托育服務支援政策措施。採取托育機构建設補助、運營性補貼、示範性獎補等多種形式,支持和引導社會力量參與普惠托育服務,建立和落實《條例》關於托育服務機構運營補貼激勵機制等相關規定。將托育服務人才納入培訓規劃,按照規定給予職業培訓補貼。將托育服務機構和嬰幼兒照護服務設施建設用地納入國土空間規劃和年度用地計畫並優先予以保障。嬰幼兒照護服務設施和非營利性托育服務機構建設用地,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的,可以採取劃撥管道予以保障。鼓勵普通高校和職業院校開設幼兒保育、嬰幼兒托育相關專業,逐步擴大招生規模。鼓勵銀行機构為托育機构提供多種貸款產品和服務。鼓勵保險機構開發相關保險產品。積極組織申報“十四五”中央預算內投資支持普惠托育發展項目,建設一批承擔一定指導功能的示範性托育機构,以點帶面引領區域普惠托育服務發展。提升公辦托育服務能力,分步驟建立省市縣三級托育服務綜合指導中心。
(十二)大力發展多種形式的托育服務。發展社區托育服務,在新建社區配套建設托育服務機構,在老舊社區利用閒置建築、設施等改建托育機构,利用社區綜合服務設施發展托育服務,支持建設一批嵌入式、分佈式、連鎖化的社區托育服務設施。支持有條件的用人單位為職工提供托育服務。鼓勵和支持國有企業積極參與各級政府推動的普惠托育服務體系建設。通過公辦民營、民辦公助和引進專業化、高品質托育服務機構等多種方式,支持社會力量提供質量有保障、方便可及的托育服務。支持隔代照料、家庭互助、家庭托育點、家政企業等嬰幼兒照護和托育形式。
(十三)推動托育服務高品質發展。發展“托嬰一體化”服務模式,發揮幼儿園服務網點佈局廣、專業人才聚集和服務管理經驗豐富等優勢,鼓勵和支持有條件的幼儿園開展托育服務。發展“醫育結合”服務模式,促進嬰幼兒養育、保育、教育與疾病防治、健康管理、早期發展有機結合。發展“互聯網+機构+家庭”服務模式,積極探索應用信息化手段,開展托育機构網上備案服務,推動機构和家庭、線上和線下有機結合,在優化服務、加強管理、統計監測等方面發揮積極作用。推動“幼有所育”公共服務高品質發展。
(十四)加强托育服務綜合監管。各類機构開展托育服務要符合國家和我省相關標準及規範,按照規定對依法登記、備案承諾、履約服務、質量安全、人身安全、食品安全、健康安全、應急管理、消防安全等承擔主體責任。各級政府要加强綜合監管,落實注册登記、備案、資訊公示、評估等制度,加强動態管理,建立機构關停等特殊情况應急處置機制。相關部門要加强對托育機构的監督檢查,依法依規處置違法違規行為。加強行業自律和社會監督。保障托育機构嬰幼兒安全底線。
五、構建生育友好環境,降低生育、養育、教育成本
(十五)降低生育成本。嚴格落實國家和我省關於婚假、產假和男職工護理假、育兒假制度和哺乳時間等規定,依法依規保障假期及待遇。指導、監督用人單位為職工辦理基本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保障生育醫療費用、生育津貼待遇落實。各地要結合本地實際,採取住院分娩補助、0—36個月齡的嬰幼兒家庭育兒補貼等管道,給予依法生育第二個以及以上子女家庭育兒補助,落實育兒補貼制度。發放育兒補貼具體辦法由各市縣政府製定,省級財政可以給予適當補助。
(十六)降低養育成本。落實國家支持生育相關稅收優惠政策。各地在配租公租房時,對符合當地住房保障條件且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可以根據未成年子女數量在戶型選擇方面給予適當照顧。完善和落實房地產調控措施,研究製定積極支持生育的住房政策措施,根據養育未成年子女負擔情况實施差异化租賃和購買房屋的優惠政策。保障婦女就業合法權益,促進婦女平等就業,為因生育影響就業的女性提供再就業培訓、就業資訊等公共服務。定期開展女職工生育權益保障專項督查。
(十七)降低教育成本。推進城鎮社區配套幼儿園治理,持續提升普惠性幼儿園覆蓋率,足額依標配建幼儿園,建立適當延長在園時長或提供託管服務機制。改善中小學辦學條件,擴大城鎮義務教育學位供給,推動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全面施行義務教育學校課後服務,課後服務結束時間與當地正常下班時間相銜接。持續嚴格規範校外培訓,改進校內教學品質和教育評估,加强對學校課後服務、學生參加課外培訓頻次和費用等情况的督導,全面推進“雙减”工作取得實效。
六、加强政策調整有序銜接,保障計劃生育家庭權益
(十八)維護計劃生育家庭合法權益。對全面兩孩政策調整前的獨生子女家庭和農村計劃生育雙女家庭,繼續實行現行各項獎勵扶助制度和優惠政策。按照國家要求和我省相關規定,落實獨生子女陪護假等制度。
(十九)建立健全計劃生育特殊家庭全方位幫扶保障制度。落實國家特別扶助制度,完善我省計劃生育特殊家庭住院護理險制度。對符合條件的計劃生育特殊家庭成員,落實基本養老、基本醫療保障相關政策;優先安排入住公辦養老機构,提供無償或低收費托養服務;對住房困難的,優先納入住房保障。有條件的地方可對計劃生育特殊家庭成員中生活長期不能自理、經濟困難的老年人發放護理補貼。落實好扶助所需資金,有條件的地方可探索建立公益金或基金,重點用於幫扶計劃生育特殊家庭。
(二十)建立健全政府主導、社會組織參與的扶助關懷工作機制。通過公開招投標管道,支持有資質的社會組織接受計劃生育特殊家庭委託,開展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服務,依法代辦入住養老機构、就醫陪護等事務。深入開展“暖心行動”。强化屬地責任,建立定期巡訪制度,落實計劃生育特殊家庭“雙崗”連絡人制度,紮牢織密幫扶安全網。
七、强化組織實施和保障措施
(二十一)加强黨的領導。各級黨委和政府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國情、國策意識,把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服務和融入構建新發展格局。堅持“一把手”親自抓、負總責,堅持和完善人口發展目標管理責任制,加强統籌規劃和政策協調,推動出臺積極生育支持措施。相關責任部門要加强對優化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落實情況的考核評估,考核結果作為評估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的重要參攷,確保責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落實到位。
(二十二)做好文宣引導。加强政策文宣解讀,把思想行動統一到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上來,引導社會各界正確認識人口的結構性變化,弘揚主旋律、彙聚正能量,及時妥善回應社會關切。宣導適齡婚育、家庭計劃、科學健康養育和公平教育,引領形成濃厚的生育友好社會氛圍。弘揚中華民族傳統美德,引導社會重視家庭責任、尊重生育的社會價值,鼓勵夫妻共擔育兒責任,樹立科學文明的婚姻觀、生育觀和家庭觀,破除高價彩禮等陳規陋習,構建新型婚育文化。
(二十三)增强工作合力。加强政府和社會協同治理,充分發揮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組織在促進人口發展、家庭建設、生育支持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積極發揮計劃生育協會作用,加强基層能力建設,做好文宣教育、生殖健康諮詢服務、家庭計劃指導、計劃生育家庭幫扶、權益維護、家庭健康促進等工作。鼓勵社會組織、志願者開展健康知識普及、嬰幼兒照護服務、計劃生育家庭幫扶等公益活動。以滿足老年人生活需求和營造嬰幼兒健康成長環境為導向,按照統一部署,扎實開展活力發展都市創建活動。
(二十四)深化人口發展研究。充分發揮高校、科研機構、人口學會等作用,加强人口發展前瞻性研究,科學研判人口數量、貭素、結構和分佈的變動趨勢,完善人口發展規劃,優化人口空間佈局和人力資源配寘,推動人口與經濟社會協調可持續發展。
(二十五)加强工作落實和督導檢查。各有關部門要圍繞目標任務,及時研究製定相關配套具體措施,加强指導和推動政策落地,狠抓工作落實。各市(地)要按照本實施方案要求,細化工作任務和落實措施,做好政策銜接,加强工作督導和監督檢查,確保各項優化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落到實處並取得積極成效。各市(地)黨委和政府(行署)每年11月底前要向省委、省政府報告本地區人口工作情况,省委、省政府將適時開展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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