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記者從自治區醫保局獲悉,該局與自治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疫情防控與醫療救治組聯合印發《關於降低新冠病毒核酸檢測價格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自2022年4月8日起,我區進一步降低新冠病毒核酸檢測價格。
《通知》明確,我區公立醫療衛生機构按照相關規定開展的新冠病毒核酸檢測價格調整為28元/人次(含試劑等耗材),多人標本混合檢測價格調整為8元/人次(含試劑等耗材)。調整後價格均為最高指導價格,不得上浮,下浮不限。
公立醫療衛生機构開展新冠病毒核酸檢測服務,應同時提供單人單檢和多人混檢兩種服務選項,並在提供檢測服務時主動告知,在符合疫情防控規定的前提下,允許“願檢盡檢”的羣衆自願選擇;各級公立醫療衛生機构、疾控機构須通過廣西藥品集團採購服務平臺採購新冠病毒核酸檢測相關試劑及耗材,不得線下採購。
非公立醫療機構以及醫學檢驗實驗室等協力廠商檢測機構提供新冠病毒核酸檢測服務,定價應當遵循“公平、合法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體現保本微利、質價相符,不得借疫生不義之財,宣導參照當地公立醫療機構新冠核酸檢測價格。(羅琦龍以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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