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調整核酸檢測價格
最高不超過25元/人份
海南日報海口4月7日訊(記者 孫慧 通訊員 吉秋平)4月7日,省醫療保障局、省衛生健康委員會聯合印發通知,明確我省進一步降低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價格,自4月8日零時起全省統一執行。通知明確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單人單檢價格(含檢測試劑)最高不超過25元/人份,混檢價格(含檢測試劑)不區分樣本數量(即不限人數)降至最高不超過8元/人份,以上醫保支付標準相應調整。
公立醫療機構開展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服務,應同時提供單人單檢和多人混檢兩種服務選項,在符合疫情防控規定的前提下,允許“願檢盡檢”的羣衆自願選擇。
通知指出,降低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價格是為適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形勢變化,降低大規模核酸篩查和高頻率檢測成本,更好地服務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減輕羣衆負擔。
通知明確非公立醫療機構,以及醫學檢驗實驗室等協力廠商檢測機構提供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服務,定價應遵循“公平、合法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體現保本微利、質價相符,不得借疫情生不義之財,宣導參照當地公立醫療機構新冠核酸檢測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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