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督察,是黨中央、國務院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的一項重要工作,做好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各相關工作是深入踐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建設祖國北疆重要生態安全屏障、構築祖國北疆萬裏綠色長城的重要工作抓手。本輪中央環保督察是對我市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一次“全面體檢”和“把脈會診”,也是推動能源行業進一步抓好環境保護工作的有力指導和鞭策,更是幫助我們發現問題、解决問題、改進工作的一次難得契機,我們要緊扣督察要求扎實做好各項準備工作,確保取得良好效果。
一是對之前各級環保督察迴響問題整改情况進行“回頭看”。針對2016年中央環保督察迴響的我市“八家煤礦、26個火點”問題逐一對照整改要求自查自糾,看整改措施是否到位、檔案資料是否完備、整改成效是否顯著。
二是要成立工作專班,安排專人負責開展準備工作,指定聯絡人加强自治區、旗區上下溝通,相關部門之間左右聯系,遇有情况迅速反應,及時處置。
三是對中央環保督察要有充分準備。要提前做好各項迎檢工作,對能源行業環保工作情况進行摸底排查,詳細掌握“一手”資料,特別是對督察組重點關注領域以及一些社會關注度較高、影響範圍較大、敏感性較强的領域的環保情况進行重點排查,按照問題導向、目標導向提前準備好相應資料,做到底數清、情况明、準備足。對仍在進行整改的問題再督促再推動,壓實主體責任,强化整改措施,按照整改方案對標整改進度,確保達到序時整改要求,取得階段性成效。
四是密切關注輿情,對出現的負面報導、不良言論第一時間作出回應,做好輿論引導文宣工作。
五是抓好問題整改,針對督察發現的問題製定整改方案,落實整改責任,强化整改措施,明確整改時限,加大整改力度,扎實推進各類問題整改,確保所有問題見底清零。同時以點帶面、舉一反三,將具體問題整改推廣到同類問題整治,建立健全長效機制,促進全市能源行業健康穩定發展。
生態環境保護,功在當代、利在千秋。我們要以習近平總書記對內蒙古重要講話重要訓示批示精神為指導,把環保工作作為增進人民福祉、促進長遠發展的重大基礎工程,以高度的政治自覺、思想自覺、行動自覺嚴要求高標準地完成各項工作任務,推動能源行業走好以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為導向的高品質發展新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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