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農業、能源、交通運輸、市政、旅遊、自然資源開發等有關專項規劃、重大產業佈局規劃和開發區、新區規劃,涉及水資源開發利用的,應當進行規劃水資源論證
●未開展規劃水資源論證或者論證認定不符合水資源剛性約束控制要求的,規劃審批機關不得準予相關規劃
3月31日,《四川省水資源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經省十三届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四次會議表決通過,將於7月1日正式施行。《條例》是四川省首部水資源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規,為强化水資源保障和推進水資源剛性約束提供了法律保障。
“不管從當前用水還是從發展需求來看,水資源的供需矛盾都十分突出,水已經成為經濟社會高品質發展的關鍵制約因素。”水利廳水資源處相關負責人表示,加快水資源立法十分必要而緊迫,《條例》應運而生。
先看水資源家底。四川地處長江黃河的上游,承擔著築牢上游生態屏障的重任。作為水資源大省和千河之省,四川水資源儘管總量豐富,但時空分佈不均。時間上,5月—10月占全年降水量的70%左右;空間上,人口密集的盆地腹部區水資源量僅占全省20%、人均不足1000立方米。
再看水資源配寘能力。省級水網主骨架和大動脈還十分短缺,跨區域、跨流域調配水資源的能力還比較弱,不能從根本上解决四川水資源時空分佈不均的衝突。
水利廳相關負責人表示,《條例》對解决當前我省水資源管理依然存在的系統性不强、工作方法不完備、驅動力不足等突出問題將起到重要推動作用,有利於全省水資源的配寘、集約節約利用和保護,充分發揮水資源的經濟、社會和生態等綜合效益。
“堅持科學規劃、保護優先、量水而行、節水為重、統籌配寘、高效利用,這是《條例》對全省水資源配寘、集約節約利用和保護工作提出的總體原則要求。”水利廳相關負責人表示,《條例》未來將通過落實水資源剛性約束制度、統籌提升水資源保障能力和助力生態文明建設來發揮作用。
《條例》規定,工業、農業、能源、交通運輸、市政、旅遊、自然資源開發等有關專項規劃、重大產業佈局規劃和開發區、新區規劃,涉及水資源開發利用的,應當進行規劃水資源論證。未開展規劃水資源論證或者論證認定不符合水資源剛性約束控制要求的,規劃審批機關不得準予相關規劃。
“這一條款就明顯體現了水資源剛性約束制度——通過堅決落實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產,走好水資源集約節約發展之路。”水利廳規劃計畫處相關負責人表示。
在强化水資源保障能力、助力生態文明建設方面,《條例》也在水資源儲備與涵養、管控與調度以及取用水管理等方面做出了規定。水利廳水資源處相關負責人介紹,我省將全面推進規劃水資源論證,加強水資源開發利用,推進重大水工程建設管理,進一步明確用水總量、用水效率、水污染排放等管控要求,加强取水許可管理,推進區域水資源論證,强化節約用水。(記者 邵明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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