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0二二年三月十四日)
為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統籌有序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完整准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見》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届歷次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立足新發展階段,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服務和融入新發展格局,統籌發展和减排、整體和局部、短期和中長期,把碳達峰、碳中和納入經濟社會發展全域,以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為引領,以產業結構調整為重點,以能源綠色低碳發展為關鍵,以全面鞏固提升生態碳匯能力為支撐,加快形成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產業結構、生產方式、生活方式、空間格局,確保如期實現碳達峰、碳中和。
(二)主要目標。到2025年,綠色低碳迴圈發展的經濟體系初步形成,重點行業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為實現碳達峰、碳中和奠定堅實基礎。到2030年,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取得顯著成效,重點耗能行業能源利用效率達到國際國內先進水準,二氧化碳排放量達到峰值並實現穩中有降。到2060年,綠色低碳迴圈發展的經濟體系和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體系全面建立,能源利用效率達到國際國內先進水準,碳中和目標順利實現,生態文明建設取得豐碩成果。
二、推進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
(三)强化綠色低碳發展規劃引領。將碳達峰、碳中和目標要求全面融入經濟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强化發展規劃、國土空間規劃、區域規劃、專項規劃的支撐保障。加强各級各類規劃間銜接協調,確保各地各領域落實碳達峰、碳中和的主要目標、發展方向、重要政策、重點工程等協調一致。
(四)優化綠色低碳發展區域佈局。持續優化重大生產力、重大基礎設施和公共資源佈局,構建有利於碳達峰、碳中和的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新格局。支持成都建設踐行新發展理念的公園都市示範區,促進成都平原經濟區、川南經濟區、川東北經濟區和攀西經濟區綠色低碳高品質發展。推動川西北生態示範區綠色發展,建設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範區、國家全域旅遊示範區。
(五)加快形成綠色生產生活方式。全面推行清潔生產,依法在“雙超雙有高耗能”行業實施強制性清潔生產稽核。大力發展迴圈經濟,開展垃圾分類,推進生活垃圾减量化資源化。發揮公共機构、國有企業示範引領作用。
擴大綠色低碳產品供給和消費,宣導綠色低碳生活方式。把綠色低碳發展納入國民教育體系。開展綠色生活創建行動。
三、推動產業結構優化陞級
(六)推動產業綠色低碳轉型。大力發展綠色低碳迴圈農業,促進農業固碳增效,實施耕地品質保護與提升計畫、化肥農藥减量替代計畫,加强農作物秸稈和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製定鋼鐵、有色金屬、建材、化工等行業碳達峰實施方案。加快實施工業節能和綠色化改造,深入推進綠色製造示範組織建設,推行綠色設計,構建綠色製造體系,推進工業領域低碳工藝革新和數位化轉型。推進化工、冶金、建材等園區迴圈化改造,開展綠色外貿迴圈經濟產業園建設。加快商貿流通、資訊服務等綠色轉型,提升服務業低碳發展水准。
(七)堅決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項目盲目發展。加强高耗能高排放項目分類處置。全面排查在建項目,對不符合要求的依法依規責令停止建設、嚴肅查處。科學評估擬建項目,嚴把准入關,確保符合國家產業規劃、產業政策、節能審查、“三線一單”、規劃環評、產能置換等要求。加快改造陞級有節能減排潜力的存量項目,有序淘汰落後產能。加强高耗能高排放項目節能監察及能耗線上監測。
(八)大力發展綠色低碳優勢產業。加快發展新一代資訊技術、生物技術、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裝備、新能源車船、綠色環保及航空航太等戰略性新興產業。做優做强清潔能源產業,發展壯大晶矽光伏等清潔能源支撐產業,加快發展動力電池、釩鈦等清潔能源應用產業。加快發展數字經濟,促進產業數位化轉型,推動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慧、第五代移動通信(5G)等新興技術與綠色低碳產業深度融合。
四、加快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能源體系
(九)積極發展清潔能源。科學有序開發水電,穩步推進“三江”水電基地開發。科學佈局抽水蓄能電站。加快風能、太陽能資源開發利用,推進凉山州風電基地、“三州一市”光伏基地建設,因地制宜開發利用地熱能及農村沼氣等生物質能。提高電網對高比例可再生能源的消納和調控能力,構建以水電為主的可再生能源體系,促進源網荷儲一體化和多能互補開發。加快建設川渝特高壓交流等重點工程。推動瓦斯(葉岩氣)增儲上產,打造國家瓦斯(葉岩氣)千億立方米級產能基地,加快實施一批瓦斯發電重大專案。
(十)大幅提升能源利用效率。持續深化工業、建築、交通運輸、公共機构等重點領域節能。在都市、園區和重點行業實施基礎設施節能改造陞級、能量系統優化和梯級利用等節能降碳工程,推進重點用能設備節能增效。健全能源管理體系,提升資料中心、新型通信等信息化基礎設施能效水准。繼續實施重點用能組織“百千萬”行動,實行重點用能組織分級管理。加快實施節能降碳技術改造陞級,打造能效“領跑者”。
(十一)嚴控化石能源消費。大力實施“以電代煤”,减少散煤使用,嚴控煤炭消費增長。統籌煤電發展和保供調峰,嚴控煤電裝機規模,加快現役煤電機組節能改造陞級,推動除熱電聯產項目外的燃煤自備電廠有序退出。加强煤炭清潔高效生產利用,推動煤礦機械化智能化改造,加大清潔煤科技推廣應用力度。實施“電動四川”行動計畫,力爭石油消費“十五五”時期進入峰值平臺期。
(十二)加强節能降碳目標管理。探索開展用能預算管理。嚴格控制二氧化碳排放强度,統籌建立二氧化碳排放總量控制制度及配套機制。加强非二氧化碳溫室氣體排放管控,實施控制甲烷排放行動。做好產業佈局、結構調整、節能審查與節能降碳的銜接,深入挖掘存量項目節能減排潜力,實施能耗等量或减量替代。加强節能監察能力建設,完善省、市、縣三級節能監察體系,推進建設省、市兩級能源大資料中心。加强能耗及二氧化碳排放控制目標分析預警,嚴格責任落實和評估考核,强化結果運用。
(十三)深化能源體制機制改革。加快培育發展配售電環節獨立市場主體,完善中長期市場、現貨市場和輔助服務市場銜接機制,著力擴大和創新電力市場化交易。推進電網體制改革,明確以消納可再生能源為主的增量配電網、微電網和分佈式電源的市場主體地位。建立完善電力等能源品種價格市場化形成機制。從有利於節能的角度深化電價改革,理順輸配電價結構,全面放開競爭性環節電價。
五、加快推進低碳交通運輸體系建設
(十四)優化交通運輸結構。加快構建綠色高效交通運輸體系,大力發展多式聯運,提高鐵路、水路在大宗貨物和中長距離運輸中的承運比重,持續降低運輸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優化客運組織,引導客運企業規模化、集約化經營。引導航空企業加强智慧運行,合理配置機型,推進系統化節能降碳。大力發展智慧交通。加快城鄉物流配送綠色發展,推進綠色低碳、集約高效的都市物流配送服務模式創新。鼓勵建設綠色低碳國際物流集散中心與區域物流平臺。
(十五)推廣節能低碳型交通工具。加大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力度,逐步降低傳統燃油汽車在新車產銷和汽車保有量中的占比。積極推動都市公共服務車輛電動化替代,推廣液化天然氣重卡和船舶,推動氫燃料電池中重型車輛應用。加快構建便利高效、適度超前的充換電網絡體系,持續推進公路服務區、公路樞紐場站充電樁基礎設施建設,提升充電站、液化天然氣加注站覆蓋率。持續推進港口岸電設施、船舶受電設施改造和機場橋載電源使用。推廣燃料電池汽車,探索構建氫能配套設施網絡。加快淘汰高能耗高排放老舊車船。
(十六)積極引導低碳出行。深入實施公交優先發展戰略,加快城市軌道交通、公車專用道、快速公交系統等大容量公共交通基礎設施建設,推動共亯交通、慢行交通基礎設施建設。綜合運用法律、經濟、科技、行政等手段,加大都市交通擁堵治理力度。
(十七)推進綠色低碳交通示範引領。在省級新區建設交通運輸近零碳排放示範區。推動綠色配送示範區、高速公路沿線近零碳服務區建設。以高速公路、樞紐場站、港口碼頭等大型交通基礎設施項目為重點,推進節能降碳示範工程建設。在成渝主軸通道示範建設“電走廊”“氫走廊”。
六、提升城鄉建設綠色低碳發展質量
(十八)推進城鄉建設和管理模式低碳轉型。優化都市空間佈局,合理確定開發强度,嚴格管控高能耗公共建築建設。推動都市組團式發展,建設都市生態和通風廊道,鼓勵都市留白增綠。實施工程建設全過程綠色建造,發展裝配式建築,杜絕大拆大建。推進綠色社區建設。開展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動,結合“美麗四川·宜居鄉村”建設,推進農村綠色低碳發展。
(十九)大力發展節能低碳建築。因地制宜提高建築節能標準及執行質量,按部署開展綠色建築創建行動,推動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築規模化發展。大力推進城鎮既有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節能改造。推進公共建築能耗監測和統計分析,逐步實施建築能耗限額管理,推行建築能效測評標識,開展建築領域低碳發展績效評估。大力推廣綠色低碳建材,加强建築垃圾管理和資源化利用。發展綠色農房。
(二十)加快優化建築用能結構。深入推進可再生能源建築應用,在太陽能資源豐富的地方開展建築屋頂光伏行動,推行光伏建築一體化。加快推動建築用能電氣化和低碳化,積極推廣熱泵科技在建築中的應用。在農村建築中推廣應用生物質能、太陽能等可再生能源。
七、加强綠色低碳重大科技攻關和推廣應用
(二十一)强化基礎研究和前沿技術佈局。製定科技支撐碳達峰、碳中和行動方案。推進高效率太陽能電池、可再生能源制氫及儲運與利用、生物質原料燃料替代、零碳綜合供能、燃料電池、零碳工業流程再造、二氧化碳高價值化利用等前沿技術攻關。培育建設一批重點實驗室、工程(科技)研究中心、技術創新中心等國家級或省級創新基地、創新平臺。建設碳達峰、碳中和人才體系,鼓勵高校增設節能、儲能、氫能、碳中和等領域的相關學科專業。
(二十二)加快先進適用技術研發和推廣。開展複雜大電網安全穩定運行和控制、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氫能開發利用、减污降碳協同、碳捕集利用與封存等關鍵技術攻關,加快補齊燃料電池系統、儲能裝備、氫能儲運裝備、特種鋼材、二氧化碳轉化催化劑等基礎資料和關鍵零部件、元器件等領域科技短板。開展先進綠色低碳科技示範應用。支持企業、高校、科研機構等建立綠色技術創新項目孵化器、創新創業基地。
八、持續鞏固提升碳匯能力
(二十三)鞏固生態系統碳匯能力。全面構建“四區八帶多點”生態安全格局,嚴格管控自然資源生態空間,劃定並嚴守生態保護紅線,建立自然保護地體系,穩定森林、草原、濕地、土壤、凍土等固碳作用,夯實生態碳匯基礎。全面提高自然資源利用效率,加强節約集約用地評估,推廣節地科技和節地模式。强化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嚴格執行土地使用標準,維護生態系統碳匯功能穩定。
(二十四)提升生態系統碳匯增量。推動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系統治理,有序實施青藏高原生態屏障區和長江重點生態區(含川滇生態屏障)建設、自然資源保護地建設、野生動植物保護和生態保護修復支撐體系建設等重大生態保護修復工程,保護和恢復林草植被,增强森林、草原、濕地碳匯功能,提升農田和都市生態碳匯能力,持續提高重點生態功能區生態碳匯增量。
九、提高對外開放綠色低碳發展水准
(二十五)參與綠色“一帶一路”建設。建立綠色低碳外向型產業促進體系,培育綠色低碳產業進出口主體,推動企業參與國際碳匯交易。以清潔能源裝備、晶矽光伏、動力電池等為重點,大力發展高品質、高技術、高附加值環保產品貿易。積極擴大綠色低碳產品、節能環保服務、環境服務等進口。深化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地區)在綠色技術、綠色裝備、綠色服務、綠色基礎設施建設等方面的交流合作,支持新能源開發龍頭企業、能源裝備生產企業等參與國際產業鏈供應鏈合作。
十、健全法規標準和統計監測體系
(二十六)健全法規規章制度。全面清理現行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中與碳達峰、碳中和工作不相適應的內容,適時修改或廢止相關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推動完善促進綠色設計、强化清潔生產、提高資源利用效率、發展迴圈經濟、發展綠色產業、擴大綠色消費、環境資訊公開、應對氣候變化、空氣污染防治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制度,加强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間的銜接。
(二十七)對接落實標準體系。對接國家標準,建立健全支撐碳達峰、碳中和的地方標準體系。落實能耗限額、產品設備能效強制性國家標準和工程建設標準,提升重點產品能耗限額要求,擴大能耗限額標準覆蓋範圍,完善能源核算、檢測認證、評估、稽核等配套標準。探索建立重點產品全生命週期碳足迹標準。
(二十八)提升統計監測能力。加强全省碳排放統計核算工作,完善分地區、分行業碳排放統計核算方法,常態化編制溫室氣體排放清單,提升信息化實測水准,探索建立數據跨部門共亯機制。建立健全電力、鋼鐵、建築等行業領域能耗統計監測和計量體系,加强重點用能組織和大型公共建築能耗線上監測系統建設及應用。依託和拓展自然資源調查監測體系,識別生態系統碳匯功能重要空間,建立生態系統碳匯監測核算體系,開展森林、草原、濕地、土壤、凍土、岩溶等碳匯本底調查和儲量評估。
十一、完善政策機制
(二十九)完善投資政策。充分發揮政府投資引導作用,構建與碳達峰、碳中和相適應的投融資政策體系,嚴格控制煤電、鋼鐵、電解鋁、水泥、石化等高碳項目投資,加大對生態修復、節能環保、新能源、低碳交通運輸裝備、碳捕集利用與封存等項目的投融資支持力度。完善支持社會資本參與政策,激發市場主體綠色低碳投資活力。國有企業要加大綠色低碳投資,積極開展低碳零碳負碳技術研發應用。
(三十)積極發展綠色金融。發揮“綠蓉融”綠色金融綜合服務平臺作用,加大對金融機構綠色金融的評估力度,引導銀行等金融機構創新開發綠色金融、轉型金融產品,為綠色低碳項目提供長週期、低利率貸款支持。支持符合條件的綠色低碳產業企業上市融資和再融資。鼓勵有條件的地方、金融機構、企業設立碳基金。支持成都申建國家級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支持天府新區爭取開展全國氣候投融資試點。
(三十一)完善和落實財稅價格政策。統籌綜合現有各項財政支持政策,加大對碳達峰、碳中和重大行動、重大示範、重大工程的支持力度。加大政府綠色採購力度,擴大環保產品採購範圍。落實節能節水環保、資源綜合利用、新能源等稅收優惠政策。建立健全促進可再生能源規模化發展的價格形成機制。嚴格執行差別化電價、分時電價和居民階梯電價政策。嚴禁對高耗能、高排放、資源型行業實施電價優惠和財政補貼。
(三十二)推進市場化機制建設。發揮全國碳市場能力建設(成都)中心作用,積極參與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建設。創新碳資產管理商業模式,推動林草碳匯專案開發消納,探索建立區域碳普惠機制。健全企業、金融機構等碳排放報告和資訊披露制度,創新推廣碳披露和碳標籤。完善用能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制度,積極參與建設全國用能權交易市場。發展市場化節能管道,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推廣節能綜合服務。
十二、切實加強組織實施
(三十三)加强組織領導。省碳達峰碳中和工作委員會指導和統籌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各級黨委、政府要堅決扛起碳達峰、碳中和責任,建立健全工作機制,明確目標任務,製定落實舉措。將碳達峰、碳中和作為幹部教育培訓體系的重要內容,增强各級領導幹部推動綠色低碳發展的本領。
(三十四)强化統籌協調。省發展改革委要加强工作統籌,會同有關部門科學有序構建碳達峰、碳中和政策體系,定期調度落實進展情况,加强跟踪評估和督促檢查,協調解決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問題。各有關部門要加强協調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確保政策取向一致、步驟力度銜接。
(三十五)嚴格監督考核。將碳達峰、碳中和相關名額納入市(州)目標績效考評及四川省高品質發展綜合績效評價體系,新增考核權重,强化名額約束。對工作突出的地方、組織和個人按規定給予表彰獎勵,對未完成目標的地方、部門依規依法實行通報批評和約談問責,有關落實情況納入省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各地、各有關部門貫徹落實情况每年向省委、省政府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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