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稅務局3月31日發佈消息,為進一步支持中小市場主體發展,今年4月1日至12月31日,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徵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免征增值稅;適用3%預征率的預繳增值稅項目,暫停預繳增值稅,進一步支持中小市場主體發展。
近年來,小微企業是減稅降費的重點支持對象。2021年,國家將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標準從按月銷售額10萬元提高至15萬元,同時對應按3%徵收率徵收的應稅收入,减按1%徵收率繳納增值稅。
“今年經濟下行壓力加大,國內新冠肺炎疫情多點散發,小微企業抗風險能力較弱,需要持續地、更大力度地扶持。”重慶市稅務局貨物和勞務稅處副處長包剛介紹,此次小規模納稅人階段性免征增值稅新政策,將符合條件的應稅收入由“减征”增值稅變為直接“免征”增值稅,減稅力度更大。這體現了國家幫助小微企業紓困解難、支持其恢復發展的决心,更好發揮小微企業穩就業、保民生等方面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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