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蘭察布市把量化評估整改成效作為巡察工作關鍵環節來抓,採取“督查+評估”管道,統籌組建整改督查評估組,對第十四輪已完成雙公開的各被巡察黨組織逐一過堂“把脈會診”,檢查整改的真實性和全面性,推動巡察震懾常在作用彰顯。
完善制度,推動督查評估規範化。按照中共中央辦公廳下發的《關於加强巡視整改和成果運用的意見》要求,針對存在的部分被巡察黨組織整改責任落實不到位、問題銷號標準不一等問題,市委狠抓巡察整改“後半篇文章”,破題出招緊盯整改關鍵環節,健全完善整改制度,要求市紀委監委牽頭開展督查評估,督查結果及時向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彙報,向市委組織部、宣傳部、巡察辦通報,巡察領導小組根據工作需要適時聽取巡察整改落實和巡察整改監督工作情况彙報,研究解决突出問題。對整改責任不實、整改不到位的被巡察黨組織進行約談提醒。規範督查評估工作,完善了主體責任落實情況、整改任務落實情況、整改組織落實情況、雙公開落實情況、羣衆滿意度情况、整改檔案建立情况等6個方面的整改成效評估體系,讓巡察整改督查評估有章可循、有規可依。
四方聯評,一線督查跟進責任。在2個月集中整改期滿後,市紀委監委根據“一報告、三清單”,對照名額評估體系,會同市委組織部、宣傳部、巡察辦,4個部門貫通合作聚力監督,聯合組成巡察整改評估督查組,按照組成人員職業特長合理分工明確責任,通過調閱整改台賬資料、聽取被巡察黨組織整改情況彙報、詢問整改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等,全方位掌握被巡察黨組織整改情况。“你組織部分問題整改不徹底,要認真剖析,舉一反三,重新梳理。”近日,市紀委監委牽頭組成3個督查評估組對四届市委第十四輪巡察整改情况進行了督查評估,現場督查組“聽、看、訪、談”,認真“對賬”、一線“糾偏”,針對發現的不足直指問題、毫不遮掩、一針見血。
打分定檔,整改評估客觀真實。為讓督查成果真實有效,採取現場督查和成果評估相結合的工作機制,圍繞巡察整改主體責任落實情況、任務落實、組織落實、綜合測評等方面,製定評估“考卷”定性定量,通過名額賦分量化考核,確保評估既能客觀掌握日常整改情况,發現好的經驗做法,又能匯總分析整改過程中存在的不足,發現深層次的問題。量化評估結果經評估組綜合分析研判後,分為“良好”“合格”“不合格”三個等次。對評定為不合格等次的被巡察黨組織責令限期整改或重新整改,分別給予不同程度的提醒、通報或問責。通過實施巡察整改評估,不僅強化監督整改,一定程度上壓實整改責任,嚴防整改結束後的過關心態,推動“要我改”向“我要改”轉變。
雙向迴響,用好督查成果“活情况”。督查結束後,綜合用好評估結果,將評估後的結果向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彙報,向被巡察黨組織、市政府分管領導“雙迴響”,並抄送市委組織部,作為被巡察黨組織黨建述職評議、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實績考核評估的重要內容,同時市紀委監委、市委組織部、市委宣傳部持續壓實責任,對需要持續整改的中長期任務加强跟踪督辦,力爭把每個問題原因分析到位、措施落實到位、效果整改到位,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
巡察整改是一項嚴肅的政治責任、政治任務,“督查+評估”的有效運用,真正解决了不知道“怎麼改”、應該改到什麼程度的問題,有效提升了巡察整改質效,真正體現了巡察“推動改革、促進發展”的作用。截至目前,我市已對四届市委十四輪巡察全部開展整改督查評估,約談被巡察黨組織26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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