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重要論述,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在常態化疫情防控下進一步支持市場主體高品質發展,推動全市經濟平穩健康運行,昨日,市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助企紓困和支持市場主體發展的若幹措施》(簡稱《若幹措施》,點擊看政策原文),自當日起施行。
《若幹措施》共計15條,圍繞市場主體關心的稅費減免、穩崗用工、金融支持等方面分類施策,投入真金白銀,進行精准扶持,幫助企業紓困解難,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對經濟社會發展的影響。
强化減稅降費减負擔
一、擴大“六稅兩費”減免政策適用主體範圍至全部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减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將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比例從75%提高到100%。中小微企業2022年內新購置的設備、器具,組織價值在500萬元以上的,按照組織價值的一定比例自願選擇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對符合條件的從事污染防治的協力廠商企業减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2022年對生產、生活性服務業增值稅納稅人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繼續分別按10%和15%加計抵减應納稅額。
二、對小規模納稅人階段性免征增值稅。2022年免征輪客渡、公車客運、捷運、城市輕軌、計程車、長途客運、班車等公共交通運輸服務增值稅。對加工貿易企業暫免徵收內銷稅款緩稅利息。將以下稅收優惠政策執行期限延長至2023年12月31日:對符合條件的國家級和市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大學科技園和國家備案眾創空間向在孵對象提供孵化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稅,對其自用及提供給在孵對象使用的房產、土地免征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對農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專門用於經營農產品的房產、土地,免征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對商品儲備管理公司及其直屬庫自用的承擔商品儲備業務的房產、土地,免征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
三、加大小微企業以及“製造業”“科學研究和科技服務業”“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軟件和資訊技術服務業”“生態保護和環境治理業”和“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的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力度,將先進製造業按月全額退還增值稅增量留抵稅額政策範圍擴大至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和製造業等行業企業(含個體工商戶),並一次性退還其存量留抵稅額。
四、按規定延緩繳納製造業中小微企業2021年第四季度和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部分稅費,已繳納入庫並符合規定條件的,可自願選擇申請辦理退稅(費)並享受緩繳政策。
五、對承租國有房屋的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租賃房屋位於2022年被列為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所在區的减免6個月租金,其他地區减免3個月租金;承租方2022年記憶體續租期短於前述减免期限的,按存續租期减免;已繳納租金的,可順延减免。對於其中通過間接管道承租國有房屋的,向最終承租方的優惠金額不得低於國有出租方讓渡的優惠金額。
實施援企穩崗保用工
六、實施失業保險穩崗政策,將階段性降低本市失業保險繳費費率至1%政策延續至2023年7月31日。按照國家部署,對不裁員、少裁員的企業繼續實施普惠性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大型企業按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的30%比例返還,中小微企業返還比例由60%最高提至90%。
七、企業招用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以及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公共就業服務機构登記失業半年以上且持《就業創業證》或《就業失業登記證》(注明“企業吸納稅收政策”)的人員,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自簽訂勞動合同並繳納社會保險當月起,在3年內按實際招用人數予以定額依次扣减增值稅、都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業所得稅優惠。定額標準為每人每年7800元。以前年度已享受重點群體創業就業稅收優惠政策滿3年的,不得再享受該項稅收優惠政策。
加强金融支持增活力
八、運用天津市信用資訊共用平臺擴大融資服務,針對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推出信用貸款產品,線上申貸快速放款。推廣“智慧小二”金融服務平臺,對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發放隨借隨還類信用貸款。
九、商業銀行不得對小微企業貸款(銀團貸款除外)收取承諾費、資金管理費;降低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銀行帳戶服務收費、人民幣轉帳匯款手續費、銀行卡刷卡手續費;取消支票、本票等部分票據業務收費。
支持科技創新添動力
十、對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進入天津濱海櫃檯交易市場(OTC)掛牌展示的費用給予全額補助,對市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和“專精特新”種子企業掛牌展示的費用給予補助。對在庫的市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專精特新”種子企業分別給予累計不超過50萬元、10萬元的融資貼息貼保補貼。
十一、對企業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消費不納入能耗總量控制。對能效達到行業標杆水准的企業給予用能優先保障;對組織能耗優於全市平均水準的企業給予用能總量保障;對符合產能置換政策的項目給予用能保障。對工業節能與綠色發展示範組織給予獎勵。
擴大有效需求挖潜力
十二、緩解旅遊業經營壓力,積極推進使用保險代替旅遊服務質量保證金,繼續實施按80%比例暫退旅遊服務質量保證金政策。
十三、對在本市舉辦展期3天以上(含3天)的展覽主辦單位給予資金補貼,對展覽總面積在1萬平方米(含)至10萬平方米、10萬平方米(含)至20萬平方米以及20萬平方米(含)以上的展覽項目分別給予每萬平方米最高不超過10萬元、12萬元、15萬元資金補貼(室外展覽面積按50%折算計入展覽總面積)。
十四、運用政府採購政策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對採購限額標準以上,200萬元以下的貨物和服務採購專案、400萬元以下的工程採購專案,適宜由中小企業提供的,應專門面向中小企業採購;超過200萬元的貨物和服務採購專案、超過400萬元的工程採購專案,適宜由中小企業提供的,鼓勵預留該部分採購專案預算總額的40%以上專門面向中小企業採購,其中預留給小微企業的比例不低於70%。
完善政務服務優環境
十五、園區內符合詳細規劃的產業用地,依申請5個工作日內核提規劃條件,不涉及新增建設用地的,15個工作日內報批出讓方案;園區產業用地的用地性質可在工業、物流倉儲、其他商務用地間按程式轉換,規劃名額可在基準名額內按需確定,均視為符合詳細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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