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 四川調整省本級職工醫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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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從4月1日起,我省將調整省本級職工醫療保障待遇。為完善醫療保障制度,穩步提高省本級職工醫療保障待遇水准,切實減輕參保人員醫療費用負擔,省醫療保障局、省財政廳近日就調整省本級職工醫療保障待遇聯合發文。

從4月1日起,我省將調整省本級職工醫療保障待遇。為完善醫療保障制度,穩步提高省本級職工醫療保障待遇水准,切實減輕參保人員醫療費用負擔,省醫療保障局、財政廳近日就調整省本級職工醫療保障待遇聯合發文。

從2022年4月1日起,一個自然年度內,省本級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按上一年度成都市全口徑城鎮組織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簡稱成都市平均工資)的6倍確定。每年待統計部門公佈成都市平均工資後,由省醫療保障事務中心動態調整執行。

已參加省本級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組織和人員中,自願成建制選擇參加住院(含門診慢特病)補充醫療保險並按規定完成繳費的,一個自然年度內,補充醫療保險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額調整為40萬元/人。

該政策有效期5年。 (記者 劉春華

标签: 醫療保障 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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