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本溪市各中小學已經陸續開學,為進一步加強校園(含托幼機構)食品安全工作,有效預防校園食品安全事件發生,切實保障廣大師生飲食安全,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就校園食品安全工作提出十項措施。
措施包括,學校食品安全實行校(園)長負責制,學校食堂要配備專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採用集體用餐配送組織供餐的學校應與供餐組織簽訂食品安全責任書;持有有效食品經營許可證,不得超範圍經營;嚴格落實食品安全自查報告制度,開學前,要開展一次食品安全自查,及時發現整改食品安全問題和隱患,經營過程控制自查每週至少開展一次,每半年向所屬轄區市場監管部門做出自查報告,自查報告率達到100%;開學前對經營場所環境衛生、各類設施設備進行全面清潔、維護,確保運轉正常;嚴格查驗進貨原料,嚴格篩選食品原料供應商,要專人負責,嚴格落實索證索票和進貨查驗制度,重點加强對米、面、油、肉、食品添加劑、乳製品、水產品、調味品等8大類食品的採購貯存管理,及時清理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材;規範加工製作行為,各學校、集體用餐配送組織要嚴格按照《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範》要求進行加工配送,同時,做好留樣工作;開展“餐飲服務規範年”活動,開學前,各學校、學校集體用餐配送組織要組織食品安全從業人員培訓考核,提高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掌握程度;加强疫情防控管控,集體用餐配送組織從業人員自開學前一周開始每週進行一次核酸檢測,儘量避免採購和加工進口冷鏈食品;按照文明都市創建要求,提醒廣大師生日常就餐時要厲行節約、科學飲食;食品安全自查不合格項應當查清原因、立即整改,有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潛在風險的,應當立即停止食品經營活動,並向所在地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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