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農業農村委等8部門的統一部署,每年3月1日0時至6月30日24時,為重慶所有禁捕水域禁釣期。在今年禁釣期首日,我市組織開展水陸聯合執法巡查行動,全市農業執法機构和市警察局水警總隊、長航警察局重慶分局等組織一共出動90餘艘公務執法船艇、1800餘名執法人員,聯合巡航禁捕水域。
我市地處長江上游,境內江河縱橫,水系發達,漁業資源豐富,每年3-6月是魚類繁殖的主要時節。“一尾5千克的普通懷卵親魚被捕食,就意味著30-50萬粒魚卵損失,也相當於損失了1萬餘尾魚苗。”市農業綜合行政執法總隊相關負責人蔣雲說。
重慶日報記者在執法行動現場看到,執法人員檢查了禁漁期漁船集中停泊、網具封存、漁民上岸、羣衆志願者護漁行動,以及涉漁餐飲場所的廣告宣傳、水族缸、選單等,並在公共場所張貼了禁漁通告,向市民、漁民、餐飲企業從業人員等群體發放了禁漁文宣資料。
“沒有買賣,就沒有傷害。今年禁漁期間,我市農業農村部門將進一步加強政策法規文宣,完善群防群治網絡,念好禁漁管理‘緊箍咒’、築牢禁漁工作‘防火牆’。”市農業綜合行政執法總隊政委蔣雲介紹,今年,針對漁民群體,漁業部門將採取正面宣傳與以案學法相結合等管道做好再文宣、再教育,進一步落實漁民、漁船的禁漁主體責任。同時,針對餐飲場所,採取發放告知書、承諾書、責任書等管道,加強宣傳與執法檢查,力爭做到餐飲場所不文宣、不收購、不銷售野生江河魚。其次,採取多種方式加强對社會公眾的文宣,宣導科學、文明、健康的消費習慣,引導公眾不參與非法捕撈,不在禁漁期購買、消費野生江河魚。
評論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