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城鎮基準地價今起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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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輪城鎮基準地價更新細化了土地分類,並對各類用地進一步細分用途,更新制訂基準地價。城鎮基準地價更新成果將對規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價格評估、開展自然資源價值量核算等工作提供重要基礎和支撐。

●覆蓋範圍總面積約4123平方公里,土地劃分為4—12個級別

●在住宅、商服、工業用地三大類基礎上,新增公共服務項目用地、交通運輸用地兩大類

●土地使用年期為法定最高出讓年限,開發程度為“七通一平”,地價表現形式為地價和樓面地價

昨日從市規劃資源局獲悉,經市政府準予,我市城鎮基準地價更新成果正式公佈,自3月1日起實施。

城鎮基準地價是在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確定的城鎮可建設用地範圍內,對不同的土地級別,按照住宅、商業等用途分別評估的某一估價期日法定最高使用年期土地權利的區域平均土地價格,是政府法定公示價格。

據瞭解,我市城鎮基準地價覆蓋範圍為中心城區環外高速圍合區域內全部區域、濱海新區內城鎮建設用地以及其他市轄區政府所在城鎮的建成區、市級以上開發區(園區)及示範園區等,總面積約4123平方公里。城鎮基準地價以2021年1月1日為基準日,在住宅、商服、工業用地三大類基礎上,新增公共服務項目用地、交通運輸用地兩大類,細分為21種土地用途,土地劃分為4—12個級別,使用年期為法定最高出讓年限,開發程度為“七通一平”,地價表現形式為地價和樓面地價。

本輪城鎮基準地價更新細化了土地分類,並對各類用地進一步細分用途,更新制訂基準地價。

——在住宅用地中,新增了自持型住宅(租賃住宅)用地,有利於突出住房民生内容,落實國家擴大保障性租賃住房供給的要求,完善我市住房保障制度體系建設。

——在商業用地中,新增了自持型商業、自持型辦公、研發設計、企業總部、會展中心、旅遊等用地,有利於推進京津冀協同發展,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打造國際消費中心都市和區域商貿中心都市。

——在工業用地中,新增了標準廠房、戰略性新興產業用地,有利於落實國家和我市產業發展政策,支持新產業新業態發展,推進實現“一基地三區”功能定位。

——新增了公共服務項目(機關團體、文化、體育、教育、醫療衛生、公用設施等)用地,有利於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擴大土地有償使用範圍,促進土地節約集約利用。

——新增了交通運輸(停車樓、庫)用地,有利於加快補齊停車供給短板,改善交通環境,滿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

城鎮基準地價更新成果將對規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價格評估、開展自然資源價值量核算等工作提供重要基礎和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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