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日報記者2月24日從有關部門獲悉,為落實國家相關規定,規範我市工程建設領域農民工薪水保證金管理制度,依法保護農民工薪水權益,市人力社保局、市住房城鄉建委、市交通局、市水利局、重慶銀保監局聯合印發了《重慶市工程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該辦法自2022年4月1日起在我市範圍內施行。
據相關負責人介紹,《辦法》從適用範圍,管理部門,保證金的存儲主體、存儲管道、存儲比例、减免條件,保證金的使用與補足,保證金的返還,以及違規處罰、新舊政策效力適用等方面作了詳細規定。
為了減輕企業負擔,《辦法》規定薪水保證金只由施工總承包企業存儲,建設單位和施工分包企業不需存儲。存儲形式除了現金以外,還可以用銀行保函等形式代替。對單個施工契约額較高的工程項目,《辦法》設計了限高政策;對施工契约額低於300萬元的工程項目,《辦法》設計了免存政策;對同一管理地區有3個以上工程項目的,《辦法》還設計了下浮政策。
為發揮薪水保證金制度“獎優罰劣”作用,《辦法》設計了差异化存儲政策。對連續2年和3年未發生拖欠工資行為的施工總承包企業的保證金實行减免措施;對存在拖欠工資行為,或因拖欠農民工薪水被納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的企業,在處理處罰的基礎上,還將相應提高薪水保證金存儲比例。
市人社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我市薪水保證金管理制度於2005年首先在市管建設項目中施行,後推行到全市區縣建設領域,近幾年又逐步推行到交通、水利、規劃自然資源等領域,形成了現時薪水保證金多頭分散管理的局面。本次《辦法》的出臺,有利於統一管理部門,統一政策標準,統一操作流程,為施工企業提供公平統一的市場監管環境。
評論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