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化工程招投標領域突出問題系統治理,保障遠程异地評標活動統一、規範、有序開展,日前我省印發了《四川省遠程异地評標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並將於今年7月1日起施行。我省行政區域內依法必須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遠程异地評標活動都適用於該《辦法》。
根據《辦法》,我省應當採用遠程异地評標的情形包括:總投資或打捆招標專案總投資在3000萬元以下的(不含3000萬元)依法必須招標專案;因專業特殊、科技要求複雜、有特殊評標要求,無法在規定區域抽取到相關專業評標專家的;開始抽取評標專家起一小時內無法在規定區域抽取到相關專業評標專家的。其中投標企業超過20家的或無法通過遠程异地評標調度管理系統確定副場的,可以不採用遠程异地評標。
其次,《辦法》明確了遠程异地評標場地有“主次”之分。項目開標地公共資源交易場所的評標現場為主場,其他評標現場為副場。評標活動可以全部在副場進行。項目開標結束後,通過遠程异地評標調度管理系統隨機確定副場,副場不超過兩處。
需要注意的是,遠程异地評標項目在項目開標地的四川省綜合評標專家庫抽取終端統一抽取主場和副場專家,其中,主場評標委員會專家成員人數不超過評標委員會專家成員人數的二分之一。 (記者 李梓溶)
評論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