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印發新版海上搜救應急預案
引入專家評估決策機制
海南日報訊(記者 陳雪怡通訊員 石俊嶽順風)日前,新修訂的《海南省海上搜救應急預案》(以下簡稱《預案》)正式印發實施。《預案》的修訂完善將進一步提升海南海上搜救管理運行制度化科學化規範化水准,優化海上搜救應急聯動體系,為海南自貿港建設提供可靠的海上應急保障。
上一版《預案》於2011年4月17日發佈,作為海南省政府應對海上突發事件的專項應急預案,對於規範、指導全省海上搜救工作發揮了重要作用。自上一版《預案》發佈實施以來,海南省海上搜救中心各成員單位和社會力量密切配合,共組織開展海上搜救行動1300餘起,出動各類救助船艇4300餘艘次、飛機360餘架次,成功救助遇險人員6200餘人,救助成功率達94.9%,有力保障了人民群眾的生命和財產安全。
近年來,隨著海南經濟社會發展和全面深化改革開放的持續推進,海南海上搜救形勢發生了新的變化,為貫徹新發展理念、落實新任務要求,海南省海上搜救中心辦公室(海南海事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上位預案,組織開展了《預案》修訂工作。
新修訂的《預案》主要新增或調整了4項內容:一是完善組織指揮體系,對成員單位組成及職責分工進行調整,成員單位由原34家新增至55家;二是更好適應有關國家政策及法規要求,新增成員單位聯席會議制度,進一步明確海上搜救工作原則、海上搜救中心定位、指揮機构指揮層級等內容;三是優化應急處置流程,簡化響應啟動程式,建立重(特)大海上突發事件應急會商機制,新增應急工作組,明確不同層級指揮人員崗位職責,在搜救行動的相關程式中引入專家評估決策機制,進一步發揮專家在海上突發事件應急處置中的作用;四是優化結構及內容,增强可讀性、可操作性。
海南省海上搜救中心辦公室主任、海南海事局副局長吳平生表示,下一步海南省海上搜救中心將認真貫徹落實《預案》各項要求,建立健全海南海上搜救應急反應機制,强化與各搜救成員單位的協調聯動,在實踐中不斷提升海上搜救應急能力和水准,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為海南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和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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