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委、省政府印發了《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設實施方案(2021—2025年)》(以下簡稱《實施方案》)、《法治河南(法治政府)建設考核方案》(以下簡稱《考核方案》)。1月24日,省政府新聞辦召開新聞發佈會,對《實施方案》和《考核方案》的出臺進行解讀:未來5年,我省將通過深入推進服務型行政執法和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兩個抓手”,剛柔並濟,推進法治政府建設。
為法治政府建設製定“路線圖”
省法治政府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省司法廳副廳長王海雲介紹,“《實施方案》是我省製定的第二個法治政府建設實施方案,為我省未來5年法治政府建設製定了‘路線圖’和‘施工圖’。”
《實施方案》共包括10個部分。第一部分明確了新階段法治政府建設的指導思想、主要原則和總體目標。第二部分至第十部分,明確了“健全八大體系”和“五大落實機制”。
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員會辦公室秘書處處長武寶山介紹,根據《實施方案》,我省將聚焦提升行政執法質量和效能,通過深入推進服務型行政執法和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兩個抓手”,剛柔並濟,積極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將建立健全行政執法權責清單,推進執法崗責體系建設,持續推進行政執法主體公告制度,完善行政執法程式,逐步規範行政確認、行政給付、行政徵收徵用等執法行為,使剛性抓手更“剛”。探索將行政指導和依法實施從輕、減輕和不予行政處罰相融合,穩步推行行政調解告知引導制度,完善行政相對人法律風險防控制度等,讓柔性抓手更“柔”。
考核結果作為政績評分依據
“為實現以法治政府建設率先突破,示範帶動法治河南、法治社會建設,省委、省政府將原來的依法行政考核陞級為法治河南(法治政府)建設考核。”省司法廳二級巡視員胡奎介紹。
《考核方案》明確了7類考核對象,包括各省轄市、濟源示範區;省紀委監委機關、省委工作機關及其管理的機關;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省政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省政府組成部門、直屬特設機构、直屬機構,部門管理機構;省法院、省檢察院;群團機關;中央駐豫組織。考核內容為加强黨的領導、共同職責和分類職責三大部分,包括推進依法執政、推進科學立法、推進法治政府建設、推進公正司法、推進法治社會建設5個方面的26項內容。
此外,考核管道上也有變化,在依法行政考核已有的5種考核管道基礎上,新增了監督督察、網絡檢索兩種方式,新增了神秘辦事人體驗和政務服務平臺社情民意收集,突出人民群眾的滿意度。(記者徐東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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