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發佈10項實用舉措,簡化企業多平臺信用修復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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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若幹措施》細化了失信企業的信用修復規則,讓“快速修復”有了可操作性。

  受新冠疫情等因素影響,經營者在守信方面出現了“無心之失”,都渴望儘快恢復商譽,以健康狀態獲得更好的發展空間。對於他們的呼聲,以往地方上的信用體系、監管機制缺乏具有針對性的考慮。

  讓經營者喜出望外的是,虎年新春首個工作日,上海就送出了他們急需的“溫暖禮包”。昨天,上海市市場監管局正式發佈《關於完善信用體系建設支持企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幹措施》(以下簡稱《若幹措施》),提出簡化企業多平臺信用修復手續、及時將符合條件的企業移出嚴重違法失信名單、合理縮短行政處罰資訊公示期等10項實用舉措,充分激發市場主體活力。

  國家市場監管總局製定的《市場監督管理信用修複管理辦法》實施前,對企業經營异常名錄、嚴重違法失信名單、行政處罰資訊公示的信用修復問題,相關法規規章只作了原則性規定,對於修復期限、情形、條件、程式等方面的規定不够具體。

  上海市市場監管局信用監督管理處處長海文表示,這導致一些失信情節較輕微或“悔過”表現良好的經營者遭遇“一刀切”,公示行政處罰資訊、列入經營异常名錄等的時間較長,無法儘快修復信用,影響後續健康發展。

  《若幹措施》細化了失信企業的信用修復規則,讓“快速修復”有了可操作性。

  除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實施相應管理措施期限尚未屆滿以外,對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滿1年,且已履行行政處罰决定中規定的義務、主動消除危害後果和不良影響、未再受到市場監管部門較重行政處罰的企業,上海指導支持其通過國家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申請信用修復,及時移出嚴重違法失信名單,解除相關約束措施。

  不良信用記錄如何縮短公示期,也在《若幹措施》中明確:對僅受到警告的行政處罰資訊不予公示;對受到通報批評或者較低數額罰款的行政處罰資訊公示,滿3個月不再公示;對其他行政處罰資訊公示滿6個月(其中食品、藥品、特種設備領域行政處罰資訊公示滿1年)且符合一定條件的企業,支持其通過國家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申請信用修復。

  “亡羊補牢”不如事前干預,《若幹措施》提出了一系列事前舉措,幫經營者“排雷”,避免列入經營异常名錄或嚴重違法失信名單。比如,推行企業年報“多報合一”,避免企業多頭報送年報,實現企業一次申報、部門資料共用。又比如,提高企業年報智能化便利化水准,將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名稱、註冊資本認繳資訊等導入年報系統,企業僅需對相關資料進行確認,無需再次填報。

  《若幹措施》還完善了企業公示資訊抗告處置和舉報核查機制,企業公示資訊存在輕微差异、有證據足以證明沒有主觀過錯的,允許企業修改公示,不將其列入經營异常名錄。

  注册在普陀區的某文化傳媒公司今年初遭遇一場虛驚,由於經辦人員失誤,導致填報年報時,錯將營業外收入算入營業收入,雖只是輕微差异,卻存在列入經營异常名錄的大風險。普陀區市場監管局根據相關信用修復政策,立即指導經營者修改年報資訊,經企業證明沒有主觀過錯,未將其列入經營异常名錄。

  “監管部門沒有等我們犯錯,而是跨前一步,幫助我們。”該文化傳媒公司負責人表示,這樣的營商環境令人感動,相比一罰了之,更能鞭策經營者“愛惜自己的羽毛”,要對得起這份厚重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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