樺甸市生態環境修復與綜合整治後的小型水庫景觀
樺甸市現有小型水庫37座(小一型水庫13座、小二型水庫24座),為有效解決各水庫始建年代久遠,工程技術水准不高問題,破解部分水庫權屬不清,承包關係複雜,日常運行管護不到位,不利於集中管理、統一調度難題,樺甸市建立標準高效管理體制,多個部門聯合分“四步走”加快推進水庫管理體制權改革。現時,樺甸市34座小型水庫已經明確權屬(16座國有、18座集體),同時發放不動產證,在全省範圍內尚屬首例。
摸清底數,建立台賬,跟進溯源一批。樺甸市水利局聯合農業農村、財政等部門,會同屬地鄉鎮,組成聯合調查組,深入水庫屬地村社和現場,採取實地調查、座談瞭解、查閱檔案等多種方式,對現有小型水庫修建年份、管理範圍、產權歸屬、經營模式、運維管護等情况全面開展摸底調查,梳理水庫經營情況、承包管道、承包時限和主要內容,一庫一檔,分門別類,核准確認,建立台賬,對契约不規範、管理混亂的水庫一律收回經營權。
嚴格稽核,理順關係,提格管理一批。樺甸市水利局會同司法局、財政局、農業農村局,依照相關法規條例,對各鄉鎮排查出的小型水庫台賬及資料進行審查覆核,稽核結果面向社會集中公示公告,明確國有和集體產權。樺甸市水利局對所有小型水庫履行行業監管責任,對鄉鎮管理的國有小型水庫一律劃歸水利局直管,對村集體所有的水庫一律劃歸鄉鎮管理,對存在產權爭議的水庫由水利局會同司法等部門推進法律程式履行,年內全部明確權屬。
部門聯動,確權登記,有序收回一批。樺甸市水利局組織專業科技人員現場工作,會同自然資源、林業、農業農村、生態環境等部門,逐庫劃定水庫經營管理範圍,加快辦理產權登記前置要件,成熟一個確權登記一個。對於水庫經營權,確權登記後,採取有償、分批回收管道,結合承包年限及承包人意願,逐庫簽訂補充協議,重新限定水庫經營範圍及規模。
成立機构,健全機制,統一規範管理。樺甸市小型水庫管理中心正式成立,加掛在樺甸市防汛抗旱服務中心,强化人員培訓,全面實行專業化、標準化管理。水利局在職責範圍內統一負責做好小型水庫的運行監管、行業管理、經營管理,統一承包合同制式,規範經營者權利義務,督促水庫經營者扎實做好水庫日常管理,推動實現依法依規、“一庫一策”精准管理。
下一步,樺甸市水利局將以實施生態修復與綜合治理為契機,以建立健全科學的管理體制和良性運行機制為重點,積極探索適應新時代發展要求的小型水庫運營管理模式,確保小型水庫安全運行、發揮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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