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昆明市商務局獲悉,2月3日12時起,昆明市將發放第一期“彩雲昆明消費券”,投放金額1000萬元,進一步提振消費信心,激發居民消費潜力。
本期消費券包括餐飲券300萬元、加油券400萬元、其他通用券300萬元。使用有效期10天,為2月3日12時起至2月12日24時止。投放範圍為昆明市常住人口及在昆工作學習、觀光旅遊人員,當前地理位置定位為昆明市即可申領消費券(以領券手機號歸屬地及領券與核銷定位資訊進行結合認定)。使用範圍為節假日期間重點保供零售企業及住宿、餐飲等組織,具體名單由市級相關部門核准後公佈。投放平臺為中國銀聯股份有限公司雲南分公司(雲閃付App),消費者可通過雲閃付App領取,發券期內3個大類的消費券單用戶各限領一張。
消費券領取成功後,可到參加活動的商家線下消費,消費券領取當日生效,逾期不消費自動失效,一次交易只能使用一張消費券。住宿餐飲券、加油券和其他通用券不能疊加使用,其他通用券不能用於住宿、餐飲及加油。消費券可與商家優惠疊加使用。如在使用過程中發生問題,市民及商家可撥打12345熱線進行投訴,或通過雲閃付全國統一客服95516進行投訴、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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