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提振消費信心,有效激發居民消費潜力,增强消費對經濟發展的基礎性作用,昆明市擬於2022年1月至5月開展“彩雲昆明消費券”發放活動。活動以“接力促消費,歡樂逛春城”為主題,計畫投放金額5000萬元,其中住宿餐飲券1000萬元,加油券2000萬元,其他通用券2000萬元。
本次活動投放範圍為昆明市常住人口及在昆工作學習、觀光旅遊人員,當前地理位置定位為昆明市即可申領消費券。消費券使用範圍為昆明市商貿流通領域企業和組織,主要支持昆明市餐飲住宿、零售通用、藥品百貨、家政服務等限額(規模)以上和國家統計調查樣本企業、組織,以及參加省“彩雲消費券”活動的昆明市企業、組織。
本次消費券由昆明市級財政出資,共設定住宿餐飲券、加油券和其他通用券3種。其中,住宿餐飲券分為50元券、150元券,分別消費滿100元、500元可用一張;加油券分為50元券、80元券,分別消費滿200元、300元可用一張;其他通用券分為5元券、30元券、80元券、200元券,分別消費滿20元、100元、300元、2000元可用一張。
每期消費券有效期10天,每批次消費券發放時,消費者可通過平臺領取,每種面額的消費券每個手機每期在各平臺最多可領取一張。消費券領取成功後,鼓勵到參加活動的商家線下(實體店)消費,一次交易只能使用一張消費券,住宿餐飲券、加油券和其他通用券不得疊加使用。消費券在使用時,可與商家優惠疊加使用,嚴禁違規核券。
首期消費券投放後,昆明市將通過大數據對公眾消費傾向、各類消費券使用率等資訊進行分析,適時調整下一期消費券投放類別和金額配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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