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注册登記取得臨時號牌的電動自行車實行號牌過渡期管理,過渡期為三年,自本辦法施行之日起計算;過渡期滿後,不得上道路行駛
■規定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公佈生產企業名單和產品目錄,為消費者購買車輛提供査詢和參攷
■新增變更登記、不予辦理變更登記、註銷登記規定
■新增車輛停放場所、充電設施設定和建設要求
■新增佩戴安全頭盔和禁止電動自行車進電梯規定
■新增禁止非法拼裝、改裝、加裝行為的規定
修訂後的《廣西壯族自治區電動自行車機動輪椅車管理辦法》將於2月1日實施。1月28日,自治區政府新聞辦舉行新聞發佈會,由自治區公安廳、自治區司法廳相關負責人對《辦法》進行解讀,明確對已取得臨時號牌的電動車,實行三年的過渡期管理。
截至目前,全區已注册登記的電動自行車達1300多萬輛,其管理問題一直是社會關注熱點。《辦法》對現行準予注册登記的電動自行車和機動輪椅車目錄(以下簡稱“目錄”)功能進行調整。今後將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公佈通過強制性產品認證(CCC認證)的電動自行車、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的機動輪椅車的生產企業名單和產品目錄。目錄的功能是為消費者購買車輛提供査詢和參攷。《辦法》實施後,進入目錄不再需要企業進行申報,而是由自治區市場監管局定期公佈。現時,全國共有6家電動自行車強制性產品認證指定認證機構,自治區市場監管局與這6家認證機構建立了交流溝通機制,及時掌握匯總全國電動自行車強制性產品認證資訊,將在市場監管局官方網站上公佈並適時更新,初定公佈更新頻率為一個月。
目錄功能定位調整後,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在辦理電動自行車注册登記時,不再把《自治區准予注册登記的電動自行車和機動輪椅車目錄》作為依據,只對現有途徑能査詢到通過3C認證資訊的車型辦理注册登記。在辦理注册登記上牌時,所需手續和證明材料沒有變化,辦事羣衆只需提交車輛所有人的身份證明、購車發票或者車輛合法來歷證明、車輛合格證即可。申請機動輪椅車注册登記,還需提交證明本人下肢殘疾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辦法》修訂實施後,各地不得以未列入自治區目錄為由,不予辦理電動自行車和機動輪椅車注册登記。
為維護登記申請人的合法權益,《辦法》規定了電動自行車、機動輪椅車應當進行變更登記、不予辦理變更登記和應當進行註銷登記的情形及其登記程式。
根據《辦法》第四十五條規定,已經注册登記取得臨時號牌的電動自行車實行號牌過渡期管理,過渡期為三年,自辦法施行之日起計算;過渡期滿後,不得上道路行駛,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依法註銷其號牌、行駛證。臨時號牌電動自行車是指既不符合舊國標又不符合新國標的電動自行車。
電動自行車在給人民群眾的生產生活帶來便利的同時,也給交通秩序、公共安全帶來越來越大的壓力。電動自行車造成火灾及人員傷亡的主要原因,除了電動自行車產品自身的安全問題,以及非法改裝、超期使用帶來的後天性非標準問題,還有電動自行車停放或充電場所設定不規範導致。即將實施的《辦法》,也對電動自行車進電梯通過立法予以明確禁止。此外,新增佩戴安全頭盔規定;新增車輛停放場所、充電設施設定和建設要求;新增禁止非法拼裝、改裝、加裝行為的規定,以營利為目的非法拼裝、加裝、改裝電動自行車、機動輪椅車,或者銷售非法拼裝、加裝、改裝的電動自行車、機動輪椅車的,由市場監管部門處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
據介紹,消防部門將聯合住建、綜合執法、街道辦等相關行業部門共同開展電動自行車專項整治行動,清理不符合消防標準的電動自行車,打擊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的行為。電動自行車屬於個人私有財產,如果因個人行為觸犯法律、導致火灾發生,輕則承擔民事賠償責任,重則被追究刑事責任。 (周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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