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警察局通報典型案例,呼籲廣大市民自覺遵法守法,主動勸阻、監督他人不去燃放煙花爆竹,共同營造平安祥和的社會治安環境。
男子大量“囤貨” 涉嫌非法經營罪
警察靜海分局中旺派出所社區民警在走訪中發現,轄區某工廠記憶體放了各類煙花爆竹1100餘箱。經查,中旺鎮村民劉某某(男,50歲)為牟利,從外省大量購買煙花爆竹,並在靜海區內出售,交易金額達30餘萬元。公安機關以涉嫌非法經營罪决定對劉某某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儲存、運輸煙花爆竹被拘留
警察靜海分局西翟莊派出所民警在巡邏檢查中發現,西翟莊鎮人杜某某(男,39歲)在其駕駛的車輛中存放煙花爆竹30箱。公安機關决定對杜某某依法予以行政拘留處罰。
市警察局相關負責人表示,當前,全市各級公安機關重點圍繞涉煙花爆竹的售賣、儲存、運輸、燃放等違法犯罪行為開展常態化打擊治理行動,重拳打擊涉煙花爆竹違法犯罪行為,消除轄區安全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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