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市河(湖)長辦獲悉,自全市開展河湖長制履職盡責專項整治以來,成立6個專項檢查組實地檢查各區專項整治開展情况,督促解决問題53個。全市各級河湖長及相關職責部門自查自糾,全力落實整改措施,層層壓實責任,推進我市河湖長制從“有名有責”到“有能有效”。
針對在推進河湖長制工作中存在的履職盡責不到位問題,市、區河(湖)長辦按照要求分別約談8名分管河湖長制工作的區級領導、51名鎮街級河湖長、部門負責人和42名村級河湖長;各區、各部門深查深糾,累計查擺問題214項,製定整改措施328項,其中已落實整改措施221項,長期推動措施107項,各級河湖長履職盡責意識明顯提高,河湖水環境質量持續改善,河湖長制各項工作水准顯著提升。
市河(湖)長辦以推動總河湖長落實河湖保護治理第一責任為抓手,圍繞水污染治理、水資源集約節約利用、大運河保護、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水源地保護、濕地修復等重點突出問題,進一步壓實河湖長責任體系。統籌調動領導幹部、行業部門、科技專家、基層河湖長等力量,通過會議培訓、網路課程、現場交流、互比互看等管道,對各級河湖長及相關部門開展全方位教育培訓,覆蓋人數達4000餘人次。
同時,為加强河湖治理保護聯防聯控,我市建立了“河湖長吹哨、部門報到”機制;設立區級“跨界河湖長”52名、鎮街級“跨界河湖長”150名;落實“河湖長+警長+檢察長”機制,聯合開展河湖水生態環境和水資源保護專項行動,公安機關查處相關領域違法犯罪案件89起;檢察機關收集河湖水生態和水資源保護領域案件線索141件、立案133件,向行政機關制發訴前檢察建議128件。各區已建立區間聯防聯控機制,京冀相鄰區之間已建立協調聯動機制,多次開展聯合行動,切實解決一批河湖水環境突出難點問題。
市河(湖)長辦把羣衆是否滿意作為衡量工作成效的根本標準,積極組織落實河湖長“向羣衆彙報”工作,開展河湖長制滿意度民意調查,受理處置社會義務監督員、民間河湖長和社會公眾的監督舉報234件,切實做到件件有落實、事事有回音;積極推動“榜樣河長 示範河湖”建設,培樹42名榜樣河長、16條(個)示範河湖,帶動各級河湖長管河護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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