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市人社局獲悉,1月24日,我市2022年度第一期積分落戶申報工作正式開始,這是新修訂的《天津市居住證管理辦法》《天津市居住證積分指標及分值錶》《天津市居住證積分管理實施細則》等政策正式施行後的首次開辦。
據瞭解,新修訂的政策體現出三個亮點:一是放寬申請條件,將原來需“連續繳納社會保險費滿1年”方可申請積分,修改為“連續正常繳納社會保險費滿1年或者自2014年1月1日本市實施居住證管理制度以來累計正常繳納社會保險費滿3年”,推進在我市長期居住、穩定就業的非我市戶籍人員有序實現市民化。二是提速視窗經辦,繼續優化稽核流程,加快稽核進度,縮短稽核時限,將稽核打分時限壓縮至20日內,將公佈積分分值的時間提速了近1個月,新增了早日落戶天津的羣衆的幸福感。三是嚴格經辦程式,在申報過程中,經查實申報單位或申請人提供虛假資訊和資料的,視情節嚴重予以相應處理,通過監管,進一步確保我市居住證積分落戶依法依規有序開展。此外,積分落戶不受理仲介機構代辦申請,不收取任何費用。
在申報環節上,繼續採用聯辦系統的“雲申報”模式,通過線上提交資料,做到疫情期間申報工作“不掉線”。申請組織可以登入“天津網上辦事大廳”進入天津居住證積分專欄,按照提示要求注册組織資訊、填寫申請人資訊、測評分值、分值達到110分後按照《材料清單》內容上傳資料,本期積分落戶受理結束時間為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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