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近期全國多地相繼發生進口火龍果、龍眼等水果核酸陽性問題,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佈進口水果管控公告,從1月14日起,凡進入我市儲存、加工、銷售的進口水果,必須持有檢驗檢疫合格證明、核酸檢測陰性報告及預防性消毒證明。
公告要求,進口水果在運輸過程中不得與其他貨物混裝,司機在運輸過程中應做好個人防護,不得私自在中途卸貨、倒貨。進口水果經營者要建立健全購銷台賬,實行掃碼登記或實名登記。及時在“陝冷鏈”平臺上傳相關證明材料,按批次生成“陝冷鏈”二維碼。
同時,提醒廣大市民要增强自我防範意識,不購買、不食用來源不明進口水果;在選購進口水果時,通過“陝冷鏈”溯源碼査詢水果產地、來源、進口檢驗檢疫資訊,仔細確認與實際包裝資訊是否一致。
【榆林】市加强進口水果管控
摘要:同時,提醒廣大市民要增强自我防範意識,不購買、不食用來源不明進口水果;在選購進口水果時,通過“陝冷鏈”溯源碼査詢水果產地、來源、進口檢驗檢疫資訊,仔細確認與實際包裝資訊是否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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